梳理近日各地的通报可以发现,被点名曝光的不只有严重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还有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党员干部;被立案查处的不只有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还有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小事小节”。该如何面对这些“微腐败”和“小事小节”问题?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进行讨论。
袁浩(河南南阳 公务员):腐败有大小之分、轻重之别,但反腐没有“禁区”。根治“微腐败”,必须从端正思想偏差入手,纠正那种小不足虑、微不足道、人之常情、取不伤廉等模糊思想。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一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拉警报”,一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此外,还须重在日常,常抓不懈,对“小事小节”问题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败从“小处”抓起,从“腐芽”根除,才能切实减少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范佳富(北京 职员):中纪委通报指出,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竟多达39.4万人。有些“微腐败”行为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绝不可小视。监管部门要经常到群众中去,倾听百姓的声音,做到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严查“微腐败”,让“吃拿卡要”者“吃”到后悔,“拿”到扎手,“卡”住前途,“要”到惩处。同时要本着“严管厚爱”的原则,紧盯党员干部“小事小节”,及时扯扯袖子、敲敲边鼓、棒喝警醒,防“微”杜渐,以免在失范的轨道上继续滑行,堕入罪恶的深渊。
尹传刚(广东广州 媒体人):“苍蝇”虽小,危害不小,“微腐败”形式虽“微”,也会成为大祸害。可以说,“蝇贪”成群,其害猛于“虎”。因此,我们不能放过那些“大老虎”,也必须对那些官小权重、贪婪成性的“小苍蝇”,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小事小节”零容忍,出重拳,反到底。在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当下,期盼在拍“苍蝇”方面,能出更多新招、实招,除恶务尽,让民众感受到反腐所带来的更多“红利”。
读特清言:
防蚁穴毁堤,就得无微不“治”
当前,尽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除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之外,“微腐败”也屡禁不绝、屡治屡犯,这从中纪委近期的通报中可见一斑。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不仅会让党员干部断送政治生命,自毁前程,还会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蚕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长此以往,将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民间有“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的警语,同理,“微腐败”若得不到不及时遏制,就可能积小腐为大腐,由小贪变大贪,对“小腐败”姑息纵容,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因此,防蚁穴毁堤,就得细“治”入微,无微不“治”。
纵观通报以及一些落马官员的忏悔书,可以发现,“微腐败”问题的产生,往往出于侥幸心理,认为少拿点、少收点、少吃点算不了什么,在屡试不爽之后,胆子就越来越大,胃口也越张越开,结果一发不可收拾。要是这个时候缺乏必要的警醒,到了酿成大祸之后再来挽救,就为时晚矣。而反腐若能做到无微不“治”,对那些理想信念动摇、想打擦边球、跃跃欲试者及时拉一把,在腐败萌芽阶段就及早发现并给予警告和必要的处分,问题干部在汲取教训后及时刹车,就不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反腐只有无微不“治”,才能有效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对“微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其实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关爱和保护。
编辑 桂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