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精准发力 对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进行拆除
读特记者 邸继勇 文/图
2017-06-28 17:42

6月27日下午,龙岗区在龙岗街道五联社区的“主战场”启动年内第二次整治违建拆除专项行动。随着龙岗区区长戴斌一声令下:“我宣布,2017年龙岗区整治违建暨消化存量第二次拆除专项行动开始”,龙岗街道清林径拆除现场待命的4台大型炮机马力全开,开始对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进行拆除。

拆除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1.2万平方米

自市委市政府部署相关工作以来,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高自民、区长戴斌亲自挂帅,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区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临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按照“马上就办、顶格处置、认真研究、及时上报”原则,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群策群力、密切配合、高效开展工作。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市区有关要求,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问题整改工作。

龙岗区区长戴斌带队考察拆除现场。

据了解,昨天的拆除专项行动以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拆除为重点,特别是在龙岗街道清林径一级水源保护区拆除现场,该次行动将坚决落实整改要求,拆除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1.2万平方米。紧锣密鼓,龙岗区将于近期拆除清林径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43栋(处),拆除量达到全区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总量的三分之一。

数据显示,龙岗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共11个,涉及9个街道办辖区,管辖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共有违法建筑147处,其中:2013年后建设的5处违法建筑,目前均已全部拆除;2009年6月2日至2013年建设的7处违法建筑,目前已拆除3处。2009年6月2日之前建设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135处,其中平湖街道37处、横岗街道13处、龙岗街道85处。目前,龙岗区积极主动,攻坚克难,全力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全部依法处置完毕。

近期,龙岗将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日常巡查工作;环保水务部门要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范围列入重点巡查路线,开展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相关违法行为;各街道要依职责及时拆除违法建筑,并对已关停、拆除违法项目或违法建筑的区域加强巡查,确保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零增长”。

龙岗区第二次拆除专项行动拆除现场。

行动共拆除消化违建总面积25.6万平方米

此次拆除专项行动在全区11个街道同步举行,将拆除消化违建总面积25.6万平方米。

其中龙岗街道拆除行动位于五联社区佰坳居民小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和南联社区汉大小区内,拆除面积达2.2万平方米;龙城街道拆除行动现场位于黄阁坑社区大围工业区,将拆除总面积达11万平方米;平湖街道拆除行动现场位于鹅公岭社区,将拆除总面积达7万平方米,坂田社区拆除行动现场位于新雪社区灯心工业区内,拆除总面积达1万平方米;园山街道拆除行动现场位于保安社区,拆除总面积达1.2万平方米。

据悉,今年以来,龙岗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查违“1+2”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城市质量提升年”和“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在“控新增、减存量、消隐患”等整治违建工作上一抓到底,下定决心打赢这场事关龙岗长远发展的整治违建攻坚战,为龙岗落实东进战略、打造深圳东部中心拓展发展空间。至6月27日,龙岗全区拆除消化违建260万平米,完成全年任务量超半。全区共执法拆除违建133万多平方米。

今年以来,龙岗区深入开展违法建筑全面管治专项行动,着力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区稳定和居民安全。通过开展违法建筑全面管治专项行动,将既有违建全面纳入安全监管体系,形成违建管治的常态化机制。目前,全区违法建筑已经基本排查完毕,累计排查违法建筑103946栋(处),发现安全隐患14006栋(处),完成整治14006栋(处), 排查完成率和整治完成率均走在全市前列。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邸继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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