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9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最美政法干警”新鲜出炉!
读特记者 张燕
2020-06-03 16:26

6月3日,由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联合开展的深圳市2019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和“十佳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结果揭晓。打造史上履职成果最丰硕的“人大代表活动月”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等被评为2019年度“十大法治事件”;王勇、杨俊洁等被评为2019年度“十佳最美政法干警”。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要求,凝聚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强大正能量,展示深圳法治城市建设的特色和亮点,树立正面典型,营造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联合开展了深圳市2019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和“十佳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

在社会各界凝心聚力“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背景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优化评选方式,取消网络投票环节,采取综合评定方式确定当选法治事件,采取市直政法单位在本系统评选并报审的方式确定当选政法干警。

【读特新闻+】

深圳市2019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01.     打造史上履职成果最丰硕的“人大代表活动月”(推荐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基本情况: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造性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月”系列活动。活动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多次率领在深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领多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362人次)以普通代表身份深入基层一线履职,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3326人次)联动履职。活动月围绕“人大代表进社区联络站”等十大重点活动展开,涵盖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直面垃圾分类、食品安全、便民医疗等民生热点实事,累计开展视察调研、代表议事会、执法检查等活动875场次,督办代表建议82件,办理民生实事146件,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573个。2019年的“人大代表活动月”是深圳人大历史上参与代表人数最多、活动形式最多、履职成果最丰硕的一次代表集体依法履职活动,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上级人大的充分肯定。

推荐理由:

法治信仰引领法治建设,法治实践培育法治信仰。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决策,立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打造了“人大代表活动月”系列活动。这是一次在深各级人大代表的集体履职,更是一次贴近民生的法治实践。通过“人大代表活动月”,代表们真正走到了人民身边、走进了人民心中,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参与了政治生活、实现了政治权利,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的人大担当,打造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深圳样本”。

02.《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推荐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在中央确立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之后,深圳在民生领域颁布的一部重要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以来,市住房建设局修法小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物业管理中共有部分产权不清、业主大会运行缺位、业委会及其委员权责不对等、业主参与度低、物业服务市场不健全等问题和矛盾,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及公众意见。《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主要创新举措有:确立了业主大会组织在物业管理市场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理顺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了业主大会备案制度;明晰了业主共有物业范围、强化业主共有资金监管等。

推荐理由: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社区、小区的和谐发展。新《条例》开创全国先河,明确了业主的共有物业范围,确定了共有物业收益归业主所有,赋予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信息代码,让业主大会可以开设共有资金账户并建立了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让业主真正能够掌握“钱袋子”、管好“钱袋子”。新《条例》明确了主管部门、街道办等政府部门的职责,做到权力边界清晰、监督管理职责明晰。新《条例》的颁布实施,让全体业主真正成为了物业的主人,为深圳在物业管理方面先行示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03.“统一地址库+商事登记”破解虚假地址注册顽疾(推荐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

基本情况:

2019年,市委政法委以破解商事主体虚假地址注册和监管难题为突破口,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应用统一地址加强商事主体登记与监管工作方案》,利用首创的统一地址库率先在全国破解了商事主体虚假地址注册的历史顽疾。市民在注册公司时使用全市统一地址库来选填地址,不再手工录入地址,从登记源头杜绝虚假地址注册问题。该模式运行以来全市共利用统一地址注册商事主体55.9万家,地址准确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宝安、南山两区利用社会治理“统一地址”智能底板与基层网格化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深化试点,将商事主体登记信息“秒派”给一线网格员进行核实,核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了商事主体事中事后监管。试点以来,两区巡查发现有问题的商事主体中,被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列入异常名录2.1万家,被查处的无照经营三小场所2.25万家。

推荐理由:

科技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引擎,也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推动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统一地址库+商事登记”,实现企业精准服务,有效破解了商事主体虚假地址注册顽疾。同时,搭建商事主体登记、监管、服务、信用一体化平台,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实现了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打造了数据驱动、跨部门协同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此举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有效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04.成功侦破跨境特大“杀猪盘”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推荐单位:市公安局)

基本情况:

近年来,一种以婚恋交友为名诱导事主到虚假赌博网站、虚假投资平台进行投注投资等方式实施诈骗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简称“杀猪盘”)在全市持续高发。该类案件犯罪窝点大多在国外,打击难度极大,群众损失惨重。2019年初,借助公安部组织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契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与宝安分局联手出击,通过深入研判、细致分析,摸排出一个藏于缅甸的特大“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市公安局当即成立“510特大杀猪盘”专案组并立即派员前往缅甸开展侦查工作,同时该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专案。专案组冒着被缅北地方武装混战波及的风险,经过两个月的连续侦查,于5月29日成功收网,抓获包括业务员、技术员、财务和组长等角色在内的众多团伙成员,共刑拘押解回国123人,逮捕119人,起诉118人,涉案金额2600万,挽回损失1500万,核破全国案件82宗。

推荐理由:

2019年全市共发生2182起“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损失达4.2亿,占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总损失的30%,危害极其严重。同时,诈骗分子均在境外设立窝点,打击难度超乎想象。该案是深圳市公安局在新机制指引下成功侦破的案件,是打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抓获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犯罪链条最齐全的案件,也是起诉人数最多、起诉率最高的一个案件,是深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和缩影,为我国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模板和可借鉴的成功经验。该案的成功侦破,体现了深圳市公安局攻坚克难、敢打必胜的“战狼精神”。

05.开展“法律保护进民企”专项行动(推荐单位:市检察院)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2019年,市检察院以开展法律保护进民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保护,积极构建打击犯罪、保障权利、服务发展“三位一体”的民营经济发展法律保护格局。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非法拘禁、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提出严惩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犯罪、严惩侵犯个人隐私犯罪、强化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保护等13条意见,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坚持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区别对待涉企业犯罪,对包含部分企业家在内的61名犯罪嫌疑人变更逮捕强制措施。设立专门非公经济保护联络办公室,开展“法律保护进企业”系列活动,300多家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开发运行非公经济智能服务平台,畅通企业沟通联络渠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推荐理由:

市检察院紧紧抓住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关注的平等保护、产权保护以及人身权保护等核心问题,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实现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常态化、制度化。相关做法契合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精神,契合深圳民营企业密集、服务需求迫切的实际,是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行动和创新举措,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深圳样本”向全国推广,被省委统战部作为构建大统战格局的样板进行现场推介。

06.全国首个破产法庭在深圳设立(推荐单位:市中级法院)

基本情况:

2019年1月14日,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破产法庭,管辖深圳市辖区内公司(企业)强制清算和破产及其衍生诉讼、跨境破产等案件。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强化了破产审判的专业性和体系完备性,提高了破产办理水平,增强了破产办理的便捷性。深圳破产法庭成立后,发挥破产审判先发优势,审结翡翠航空破产清算案、鹏桑普太阳能公司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出台全国首个破产重整规则,率先探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积极推动深圳成为全国首个个人破产试点城市,以破产法治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荐理由:

破产是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的法治化路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是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有力举措,是对标法治发达国家、对接国际市场经济体系、参与国际破产治理规则制定的重要一环。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有利于深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有利于深圳继续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提升我国在国际破产规则体系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07.“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落户前海(推荐单位:前海管理局)

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正式揭牌。前海利用独特的制度创新优势,促进版权产业机制创新、版权产业技术标准创新、版权运营与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发起成立“深圳市前海智慧版权创新发展研究院”作为基地运营主体,承担版权基地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建议、牵头基地招商引资及项目对接工作、打造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基础版权服务。构建版权基地“一院五中心”(前海智慧版权创新发展研究院、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交易中心、世界知名文化IP运营中心、版权运营及保护中心、深港版权产权交易中心、版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形成前海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双轮驱动的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生态,全力将“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打造成新时代国家版权创新发展的示范点。

推荐理由:

“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落户前海,是前海发挥先行示范效应的体现,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将助力深圳探索新时代、新技术条件下的版权创新发展模式,形成完善的版权产业生态体系、规范的版权交易运作、健康的版权产业链“前海样板”。

08.南山安全教育体验馆获评我省首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荐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基本情况:

南山安全教育体验馆自建成并向社会开放以来,始终面向市民、企业员工、学生等社会各界开展“公益性”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体验馆设居家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工业安全、4D灾难等体验区,采用多项现代化技术,将安全知识教育和现代电子科技手段相互融合,通过沉浸式的互动体验方式,向体验者传递安全意识、传播法律知识、传授安全防护技能。自开馆运营以来,体验馆已接待参观体验团体4138批、7.6万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9.96%,得到国家、省、市的高度肯定。2019年11月30日,体验馆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广东省第一家、也是全国应急管理系统第一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推荐理由:

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涉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等诸多领域,事关每位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既有利于弘扬法治精神,又有利于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作为我省首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南山安全教育体验馆采用现代化技术,通过互动体验和寓教于乐的方式,向广大市民传播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和实效性,创新了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的方式,为全国各地提供了先进典型经验。

09.深圳创客法律中心护航创客群体(推荐单位:市司法局)

基本情况:

深圳创客法律中心系市司法局创设、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组织运营、专门为创客提供专业、公益法律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该中心率先在前海进行试点,通过线下服务中心和线上服务平台相结合的模式为创客群体服务,是国内首个针对创客群体提供专家辅导的法律服务平台。自创立以来,“中心”共服务创客企业100余家,向2000余名创客提供法务指引,与数十家“孵化器”平台开展合作。中心线上服务平台“创客法宝”为创客提供企业初创、发展、上市等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助力创客群体健康成长。同时,“中心”服务范围扩展到福田保税区、宝安海归岛、龙华人才驿站、坪山创新广场等区域,逐步形成集群规模效应。2019年3月13日,市司法局召开深圳创客法律服务座谈会,详细介绍了《深圳创客法务指引》并向广大创客群体送出公益性的“法律锦囊”。

推荐理由:

创新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深圳创客法律中心不仅能够帮助创客企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在其力量薄弱、羽翼未丰时提供法律上的“增智”服务,促进其健康成长;也有利于拓宽传统律师服务范畴,为深圳律师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法律服务更精准地服务于企业发展。同时,这也是深圳市司法局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实际行动为创新创业提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10.宝安区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管控平台(推荐单位:宝安区委政法委)

基本情况:

宝安区委政法委以法治为基础,高标准打造三大智治基础系统(智慧网格、智能天网、块数据)和三大智慧应用体系(“重点人”智慧管控、“重点事”智慧化解、“重点区域”智慧防控)于一体的智慧管控平台。三大智治基础系统全面掌握各类社会治理要素信息,为开展法治化、精细化管理和主动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三大智慧应用体系围绕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管控,家事情感纠纷调处、商事主体审管服一体化等重点事化解,以及“十万义警”与民警辅警联勤联动做好重点区域防控,把法治建设与智慧化建设有机结合,实现了“工作网上留痕、信息网上共享、部门网上联动、绩效网上考核、应急全网响应”。宝安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管控平台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全区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6.8%,降幅全市第二,社会风险有效预防化解,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高。2019年宝安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省级试点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在宝安落地生根。

推荐理由:

宝安区根据辖区人口总量大、外来人口多、区域环境复杂的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把社会治理放到全局中一体化谋划,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管控平台。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促进整体性治理、精准化治理和参与性治理,全面提升服务管理的精准度和效能,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社会治理“宝安经验”,为深圳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宝安样本”。

深圳市2019年度“十佳最美政法干警”

王  勇

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简介:王勇,男,1978年1月出生,上海松江人,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被评为广东省法院先进个人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受嘉奖三次。2018年、2019年结案346宗、420宗,无一被改判、发回重审。撰写的裁判文书获评全国优秀裁判文书,编写的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执笔的调研报告获评全国法院商事审判优秀调研成果。参与最高法院两项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执笔形成的证券纠纷审理模式被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向全国推广。

杨俊洁

罗湖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简介:杨俊洁,女,1982年10月出生,湖北鄂州人,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复合审判团队主审法官,二级法官。勇于改革创新,积极参与该院民事速裁改革,大大提高审判效率,为全市法院推行繁简分流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2014至2016年连续三年收结案数全院第一,近两年结案数亦全院名列前茅,审判质效好、群众认可度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荣立个人二、三等功各一次,2019年1月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同年被评选为广东省法院岗位能手。

李晓兵

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简介:李晓兵,男,1985年7月出生,河南许昌人,中共党员,200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先后在部门秘书、部门综合办案组负责人、基层院办公室主任、检察长助理等岗位任职或挂职锻炼,现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人。该同志检察业务精良,为广东省第一批“检察业务尖子”,并连续两届获评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综合协调能力突出,为第一批深圳市检察机关综合调研人才库成员,调研文章多次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论坛获评一等奖。

谢晶晶

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三级检察官

简介:谢晶晶,男,1983年5月出生,湖南新邵人,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三级检察官,自2012年入职以来共办理近千宗公诉案件。2015年获深圳市第七届公诉人竞赛第一名,广东省第七届公诉人竞赛优秀公诉人。2018年获第四届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赛团体一等奖、最佳辩手;深圳市第八届公诉人竞赛第一名;广东省第八届公诉人竞赛公诉标兵、最佳辩手。承办龙华区检察院第一宗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成功获判;提前介入承办观澜“KK”专案并成功获判,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顾晓玲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四级警员

简介:顾晓玲,女,1985年1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武汉体育学院毕业,学士学位。200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枪械教官。入警以来,多次获得“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省优秀人民警察、省“优秀教官”、“深圳警务特别贡献金质奖章”、“青年之星”、“优秀青年民警”等荣誉。

作为深圳特警第一批专职教官,她参与了多项当前最实用、最先进的训练方法和理念的建立,为相关理论得到公安部的高度认可,在全局、全省乃至全国的推广贡献了重要的力量;作为中国警察代表,她在第二届世界警察手枪射击比赛中,斩获总团第一、女团第一、个人第二名,为中国警察赢得荣誉!

李苑强

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强派出所二级警员

简介:李苑强,男,1975年11月出生,广东兴宁人,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强派出所二级警员,渔农社区民警。1996年4月参警,2018年被评为深圳市公安局“马天民式”民警,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

李苑强同志积极推动福田“水围模式”,倡导“水围是我家,消防靠大家”,成为深圳市“城中村”共建共治共享的典范,打造福田警队的品牌。2019年,该同志兼职渔农社区民警,他勤勤恳恳,热心为民,推动辖区裕亨花园建设智慧门禁,海悦华城视频建设,强化治安要素源头和精准管控,完善福田口岸应急联勤联动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林嘉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湖大队东门中队副中队长

简介:林嘉骏,男,1978年10月出生,福建福州人,中共党员。2001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系。先后在罗湖大队、交通管理处停车场地管理科、盐田大队、福田大队工作。现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湖大队东门中队副中队长、二级警督。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市公安局优秀人民警察一次,个人嘉奖五次,优秀公务员七次。

在交警支队交通处工作期间,负责参与编撰了《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及停放管理条例》《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道路停车管理办法》的修订;在福田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工作期间接待信访案件近2万宗;在罗湖交警大队南湖中队工作期间,紧抓分管的业务工作,协助中队领导开展各项工作,中队绩效考核成绩一直保持支队、大队前列。

何贵莲

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指挥处副处长

简介:何贵莲,女,回族,1984年1月出生,宁夏固原人,中共党员,2006年毕业于中国刑警学院。2017年担任龙岗分局人口科副科长以来,勇挑重担,经过两年的艰辛付出,带队攻克警队里程碑意义的社区警务APP研发、实战应用任务,2018年社区警务APP获评公安部“基层科技创新奖”一等奖;2019年担任分局指挥处副处长以来,发挥主观能动性,统筹警队内外部资源,发起一系列反诈宣传举措,诈骗警情防控成效明显,龙岗反诈骗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全国前列。经过一年的努力,成功创建了龙岗“公民警校”民生服务品牌,打造了国内警民宣传、互动、交流的平台,有效提升了公民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因工作能力突出,成绩显著,先后于2015年、2017年、2018 年分别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市局嘉奖等。

高楷东

深圳监狱入监监区监区长

简介:高楷东,男,1983年12月出生,广东揭东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深圳监狱入监监区监区长。先后在监区、狱内侦查、狱政管理、心理矫治等多部门历练,素质全面,业绩突出,获得诸多荣誉:全国监狱人民警察岗位练兵先进个人、司法厅岗位能手、广东监狱系统优秀青年警察、个人三等功两次。推进智能语音谈话、重点管理等平台开发,解决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推进评估矫正一体化模式,实现服刑人员精准矫正的目标;参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课题,研究成果在《心理科学进展》等核心期刊发表。

姚  杭

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副主任

简介:姚杭,男,1983年1月出生,湖北孝感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加入深圳市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队伍近12年来,时刻谨记党员身份、警察身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在思想上纯洁正派、积极向上,在学习上积极主动、与时俱进,在工作上认真谨慎、踏实稳重,在生活中阳光健康、乐观开朗。先后在政治处、办公室等综合行政业务部门从事党建、政工、文秘等工作,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履职尽责,各方面表现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荣获团市直机关工委2011-2013年度优秀志愿者(义工)、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和所内“党员之星”等荣誉称号。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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