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重疾补充险的1763人,深圳人社局喊你们赶紧报销1200万元!

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余励斯
2016-04-27 03:12
摘要

“一人20元,健康保一年。”深圳市社保参保人请注意,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又可以参保啦。

t01f97c0303de8a31e0

“一人20元,健康保一年。”深圳市社保参保人请注意,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又可以参保啦。2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重疾补充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即将启动,5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年龄以及是否已经患病,均可依照自愿原则,通过团体办理、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3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另外,还有1763人符合重疾补充保险报销条件但一直未办理报销,涉及费用大概有1200多万元市人社局、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醒这些人群尽快办理赔付。

上年度已理赔1.7万人次,对个人最高赔付26.8万元

“重疾补充保险大大减轻了我家庭的负担。”参保人黄先生说。他的孩子被诊断为新生儿肠坏死,进行了肠切除手术,去年6月至今年4月多次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54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和地方补充医保记账后,个人自付部分为24.09万元,重疾补充保险赔付了16.16万元,算下来黄先生家庭支付的医疗费仅为7.93万元。

重疾补充保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由深圳市人社局主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办。据介绍,自去年11月正式落地实施以来,重疾补充保险相关工作进展平稳顺利。2015-2016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参保人数454万,截至2016年3月31日,已累计理赔1.7万人次,赔付总金额7417万元,其中对个人赔付的最高金额为26.8万元。此项民生实事在短时间内赢得了各方的广泛好评,并于2016年2月29日获评市政法委组织评选的“深圳2015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从去年7月1日起发生的费用都能报销

据了解,因为2015-2016医保年度虽然是于2015年11月工资正式启动,但是可以追溯到2015年7月份,即参保人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费用,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报销

“据查,目前还有1763人符合重疾补充保险报销条件但一直未办理报销,涉及费用大概有1200多万元。估计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不知道2015年7月-10月期间的费用也可以报销。因此,希望这些人尽快前来办理赔付。”深圳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孙煌辉提醒说。

20150121162857535

3类人群可团体方式参保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重疾补充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20元/人/年,保障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今年5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其中3类人群可通过团体方式参保,包括: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16年4月份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原单位退休员工。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为今年5月1日9时至5月29日18时止;缴费时间为5月2日9时至5月30日18时止。

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重疾参保”提交参保名单。次日后再登陆平安SZ20主页(www.pingan.com /sz20),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个人账户余额3632.4元可划扣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5%(目前为3632.4元)的,且在2016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由市社保局协助统一从个人账户直接划扣缴费参保,参保人个人不需要办理手续。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满足账户自动划扣条件?参保人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查询本人的个人账户余额

个人现金参保线上线下均可办

对于其他的医保参保人,可以在6月1日9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通过个人现金申请参保。

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深分”或通过

“平安好福利”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窗口(办事网点名单详见http://www.szsi.gov.cn/sbjxxgk/jgzn/pcjg/)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读特新闻+】

一、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参保人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重疾补充保险,如果不想参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申请:在今年6月1日

9时至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可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今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20日。

此外,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反悔的,可在今年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申请操作。

二、如何享受重疾补充保险保障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记账直接结算,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

重特大疾病包括哪些?据了解,重疾补充保险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不设置具体疾病名称,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参加重疾补充保险可以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待遇一无封顶线。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编辑 欧阳炜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