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黄仕芳被开除党籍
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纪宣
2017-06-15 15:58

据南粤清风网15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黄仕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仕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插手人事安排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仕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仕芳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见习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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