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公交站台不能吸烟,平时在室内公共场所我是不吸烟的。" 5 月 27 日下午,控烟执法督查行动走进龙华区民康路口公交站台,一名吸烟者在公交站台内吸烟被罚时说。当天,控烟执法人员共发现 2 名违法吸烟者,各被罚款 50 元。
公交站台控烟标识加长加宽
当天控烟执法监督行动首站来到龙华区横岭公交站,蹲守了 20 分钟后发现,这里人流量不大,未发现有公交站内吸烟者。于是,控烟执法监督队前往民康路口公交站,这个公交站与民治地铁站接驳,平时上下客流量大。
▲在公交站台违规吸烟被罚
果不其然,来到民康路口后,不到 20 分钟,控烟执法监督队发现两名在公交站内的吸烟者。"你不知道公交站内不能吸烟吗?"执法人员在执法时首先询问了吸烟者。两名吸烟者表示,不知道公交站台不能吸烟。为此,执法人员给吸烟者介绍了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并对吸烟者做了罚款 50 元处理。"罚款不是目的,我们希望你以后在公共场所不吸烟。"
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运输管理科副科长汪新建介绍,从现场来看,站内吸烟者并不多,还至少有 3 名乘客与站台保持距离抽烟,说明大家开始有意识,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今年,我们公交站台的控烟标识加长加宽了,市民更能看到禁烟标识。我相信经过执法宣传,在公共区域吸烟的人会越来越少。"汪新建说,需要提醒的是,在控烟执法的过程中,烟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五百元罚款。
▲控烟标识加长加宽
深圳控烟标识涵盖电子烟
5 月 31 日是第 33 个世界无烟日,汪新建说,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目的是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烟草制品、特别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对青少年的危害,遏制成人吸烟率的上升。
除了日常对公共场所吸烟者的监督,让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也是深圳控烟的重点工作。去年 10 月,新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施,将电子烟正式纳入深圳控烟的"黑名单"。同时,还增加了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场所的范围,规定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 50 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影响。
去年 12 月,深圳控烟标识发布了 2.0 版本,在原有的控烟标识上,全国首创加入了电子烟标识。对于深圳这一做法,世界卫生组织也"点赞"。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孙佳妮表示,深圳市启用含电子烟元素的控烟标识非常有必要。记者了解到,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深圳将完成相关场所控烟标识更换。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