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花甲的邻居互相推打受伤,当检察官宣告完不起诉决定后……
读特记者 戚金城 文/图
2020-05-28 10:07

近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宣告厅内,当检察官对梁某故意伤害案宣告完不起诉决定后,梁某激动地拿出“秉公执法维民意 勤政廉明促合谐”“法律监督有力 心系百姓有情”两面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心系百姓、化解矛盾促和谐的感激之情。

梁某与被害人赵某系龙岗区某小区8楼和7楼的住户,2019年5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推打。在推搡的过程中,梁某用力推被害人赵某撞到花池导致肋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被不起诉人梁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于2019年5月22日提请龙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在全面审查证据并听取意见后,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进行取保候审。今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龙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此案系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已年近花甲,并有抵触情绪。龙岗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针对双方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被害人赵某通过电话进行释法说理,细心疏导矛盾心结;针对被不起诉人梁某对程序的不理解,以及身体不适需住院治疗的特殊情况。检察官在释法说理的同时,启动快速审查程序,依法快速办结案件,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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