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深圳的天气将从炎热到酷热,天气持续高温。6月5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访获悉,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从6月起,我市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今年的发放标准和往年的一样,仍为每人每月150元。违规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哪些劳动者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呢?该负责人介绍,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或者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均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不是包括在工资里面的呢?该负责人提醒,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按照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广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违规企业最高可罚1万元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有14个省份按月发放,14个省份按天或小时发放。多数省份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为6月至9月,仅发放4个月,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共发放5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不肯发放高温补贴怎么办?“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或者清凉饮料的,劳动者可拨打热线电话12333举报投诉,也可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该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样的,未按规定提供清凉饮料的将被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编辑 刘思敏 实习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