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陈如桂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民法典草案时发言表示:民法典草案审议通过后,深圳将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率先建设全国首家民法主题公园,争做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表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你出生开始,到求学、工作、结婚、养老,令行禁止都写在民法典上。所以也有人说,民法典给予了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终极关怀。
有专家专门纠正对民法典草案“就是把此前民法领域的法律搜罗在一起”的误读。特别指出,本次民法典编纂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作为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纳入法律保护,这是世界民事立法的创举”。专家评价,人格权法的独立成编,凸显了民法作为“人法”的本质,有助于改变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既彰显了中国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宪法的立法精神。
深圳承担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使命,在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中,其中一项就是“法治城市示范”: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争做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表率,就要求我们以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为契机,在全社会营造氛围,切实将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从就业、薪酬、物权、保障等“物”的层面延伸到“人格尊严”的精神层面,积极回应互联网、大数据、高科技等科学进步带来的个人信息“共享”与“保护”等问题。
要争做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表率,就要求我们继续弘扬“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城市精神,树立“让人人享有尊严”的城市共识,把维护个人尊严当成与维护城市尊严同等重要的责任,这也是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应有情怀。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