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早上,东莞市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在日常路面巡逻中,查获一辆超载“百吨王”,该车总质量为129710千克,超载达164.71%。交警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1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近日,根据“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在日常路面巡逻中,切实加强超载超限车辆尤其是“泥头车”的查处。
5月25日早上7时29分许,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沿G220国道巡逻至樟木头十和田红绿灯路口,发现一辆车赣C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满载沙土高高超出车厢栏板,随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民警检查发现该车有超载嫌疑,且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于是将车辆带至地磅处过磅称重。经过磅,该车总质量为129710千克,超出核定总质量80710千克(核定总质量为49000千克),超载达164.71%。
因车辆超载30%以上且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执勤民警依法对超载车辆进行暂扣(待违法消除后才可放行),并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1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同时,将车辆违法情况抄告交通、城管等部门作进行一步处理。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