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违法将被停用 最高停用半年!

读特记者 解树森
2017-06-01 18:05
摘要

声明要求,6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定期把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数据共享给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各共享单车企业在收到数据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相关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2017年6月1日起,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一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

6月1日起产生的共享单车违法,市交警局将共享给各共享单车企业。1年内有1次违法记录的,使用者停用一周。6月30日前为过渡期,7月1日起执行。

2017年1月1日至今,我市共发生涉及共享单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起,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分别占全市涉及自行车事故数的20.83%、29.63和16.67%。5月22日至28日,深圳交警开展的交通文明秩序“十大整治”第一周中,共查获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共计12300宗,其中涉共享单车5960宗,占48.46%。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圳交警通过与在深各共享企业的充分沟通协商,深化共享单车用户诚信机制运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推动企业积极动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在引导用户树立安全文明用车理念方面的作用。

声明要求,6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定期把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数据共享给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各共享单车企业在收到数据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相关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2017年6月1日起,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一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一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据介绍,6月1日至6月30日为过渡期,期间企业对相关用户仅作提醒,7月1日起严格按规定采取停用措施。深圳交警会定期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接受市民通过电话(0755—83333333)、微博、微信等方式的举报,对未按规定执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向社会曝光,并抄报政府相关部门。

见习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