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婚前借款对簿公堂,法官巧妙促和解

读特记者 刘钢
2020-05-22 18:54
摘要

被告彭某(男)在婚前曾向原告程某(女)借款700000元用于投资,婚姻期间共同生育一子,之后双方感情恶化,女方起诉男方要求偿还婚前借款得到法院支持。

被告彭某(男)在婚前曾向原告程某(女)借款700000元用于投资,婚姻期间共同生育一子,之后双方感情恶化,女方起诉男方要求偿还婚前借款得到法院支持。而男方却自以为700000元是其与女方婚前合作投资入股,本金700000元可以退股,但并非借款所以利息不同意支付。日前,宝安法院法官巧妙“施法”,终于促成双方和解。

宝安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出具的《借款过程》及《借条》均确认2015年7月因投资果场而向原告借款700000元,每月两分利息,双方存在明确的借贷合意,应属借贷关系,原告转账给被告人民币700000元的事实清楚,故本院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利息,双方约定每月2%,未超过法定标准,法院予以确认,应自借款次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判令被告彭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内内向原告程某归还借款人民币700000元及利息120000元。判决生效后,彭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程某向宝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逃避执行 法官找人诸多阻碍

被执行人处于对立、逃避的局面,让这个甚至还夹杂着特殊感情纠葛的执行案件一开始就诸多阻碍。法官迅速开展线上总对总、点对点以及鹰眼系统的查询和分析,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包括房产、证券、车辆、银行账户在内的所有财产,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同时,法官对被执行人提起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以及提起租房信息查询。另一方面,因被执行人一直持逃避和抗拒的态度,始终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法官先是约谈了申请人程某,希望其能够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根据程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可能居住地线索;之后又通过深圳网格管理系统调查被执行人可能租住的线索,无奈之下,法官又查阅调取了该案诉讼阶段的电子卷宗,试图通过诉讼阶段的承办人及助理取得联系,以期找到执行线索的突破口。经过这么多查找手段,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找人的线索暂时中断。

■一招迫使被执行人现身 申请执行人又突然消失

正当法官一筹莫展之时,突然接到被执行人彭某主动打来的电话,要求法院进行主持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原来是因为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且忌惮失信对其造成更大的影响,由此促使他主动联系法官。

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可是申请人又突然消失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之后了解到,原来是因为双方因为小孩抚养问题产出分歧,女方独自带着小孩躲避并拒绝与男方见面协商,一段时间内使得法官也无法联系到申请执行人。

■法官巧妙促使双方和解

疫情期间,申请人独自带着小孩,导致生活经济拮据,申请人于2020年4月初主动联系上法官,要求尽快执行本案借款及利息以解燃眉之急。

法官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谈,为避免双方直接面谈产生正面冲突,巧妙采用背靠背沟通技巧,即单独一对一逐一分别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建议当事人各自拿出具体执行和解方案,留有缓冲时间,以平衡双方心里,避免草率承诺。法官对申请人耐心倾听、让其宣泄之后,面对面诉之以法、动之情,疏解个人心中症结。经过一个上午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确认了最终还款金额和时间。

4月23日,执行和解协议内容已经履行完毕,申请人前来办理结案申请的时候,向法官送上了“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程某激动的说:“谢谢你们在疫情期间还忙着帮我们老百姓解决燃眉之急,而且结果达到了我的期望,非常感谢,无以言表,仅以一面锦旗表达敬意!”

■法官寄语:

婚姻应信任、感恩,包容、理解

本案涉及夫妻间婚前借款的执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夫妻感情的纠葛处理,解铃还须系铃人。遗憾的是,本案夫妻双方终究没能逾越因这次婚前借款对簿公堂而引发的障碍鸿沟,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终有一天双方能够明白,婚姻里的亲情,更多的应是信任与感恩,包容与理解。

(晶报供稿)

编辑 周晓飒

(作者:读特记者 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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