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门线经营,罚!西乡一门店被罚4500元

读特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都广婷 田苗
2017-05-26 16:38
摘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

超门线经营行为,是城市管理的顽疾,不仅严重占用公共空间资源,而且还导致市容环境的“脏乱差”。近日,宝安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对固戍红湾新村五巷幸福万家生活精品超市的超门线经营违法行为开出了4500元的处罚单。据悉,该罚单也是西乡街道城管部门今年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具的首张罚单。

宝安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经常发现固戍红湾新村五巷幸福万家生活精品超市在店门外摆卖青菜、番薯、玉米等商品,生生将门前的人行道“霸占”了一大半,不仅严重占用公共空间资源,而且还导致现场市容环境“脏乱差”,附近居民意见很大。执法人员多次劝导,责令自行整改,又屡屡回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如违反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500元罚款……”的规定,近日,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法制科对该商户进行立案处理。经过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该商户超门线经营面积达9平方米。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法制科按办案程序已对该商户进行处罚,共处罚款4500元,并责令违法当事人清理整改,守法经营。目前,当事商户已接受处罚,履行相关法律责任。

见习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都广婷 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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