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场超门线经营“非诉执行”花了3年3个月
读特记者 赵新明 通讯员 陈冬昊
2017-05-23 18:46

作为城市顽疾,超门线占道经营的情况在现实中广泛存在,部分占道经营门店不但影响了市容市貌,也严重影响市民出行,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500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摆卖、经营行为的工具;若违法行为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也许有人会说,这么大点的事儿,犯得着要开罚款那么严重吗?如果要罚款,拖一拖可能也就没事儿了吧。现实情况果真如此么?发生在福保街道的一件事儿,也许能告诉您答案。

福保辖区森X家佳商店业者魏某因在门线范围外私摆水果摊,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2年7月25日,福保街道执法队对森X家佳商店超门线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魏某处以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过催缴、二次催缴后,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2013年1月21日,福保街道执法队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3月18日,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费50元以及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执行人魏贤贞承担。

2014年4月15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出《查证结果通知书》:于2014年1月17日查封了被执行人魏某名下五菱牌汽车,查封期限至2015年1月16日。2015年9月28日,当事人魏某到福保街道执法队,缴清罚款6,500元及加收的滞纳金6,500元,共计13,000元。2015年10月10日,后者向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协助办理解除查封魏某名下车辆的函》。

至此,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合完成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追缴,共计历时3年零3个月。

据介绍,现实中,综合执法自身的权威性较低,质疑执法行为、攻击执法人员等不正常现象屡禁不止。执法约束力的破窗效应,使基层执法队员不仅经常遭遇各种类型的暴力抗法,还有大量罚款决定无法执行到位的软暴力,尤其是无法执行到位的罚款决定极大地放纵违法行为人,有些被依法处罚的商户甚至普遍认为:只要拖上一段时间,罚款的事情就不会不了了之。长此以往,也严重影响了综合执法权威性。

该案例中,人民法院的威慑力和强制执行力是本案得以推进的关键保障。最终,案件的罚款执行到位,对辖区多家商户起到深刻警示作用,法律的威慑力也得到提升。此后,福保街道执法队先后采用“邀请律师案件研讨”、“执法现场模拟”、“法律法规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队员法治意识和现场执法能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福保街道执法队抓住契机、补弱攻坚,以“打造净畅示范街”为目标,强势开展超门线整治行动,利用数字化平台、视频抓拍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通过公告提示、驻队律师函书面通知等方式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治期间纠正违法行为100余宗,罚款共计12000元,市容提质效果凸显。整治后,对超门线行为坚持“冒头就打”工作原则,整治查处工作常态化。通过不定期“回头看”以固执法成效,形成由“被动管理”变“自律自治”的良好氛围,劝导纠正各类违法行为1200余宗。

编辑 党毅浩

(作者:读特记者 赵新明 通讯员 陈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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