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在坚持预防为主方面,《意见》要求增强公众防护意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理念。同时,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结合,推动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和家庭中。
在健全防控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健全及时发现机制、健全快速处置机制、健全精准管控机制、健全有效救治机制。对疑似病例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集中”原则,落实“早治疗”措施,开展中西医结合救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早收入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实行立即转院,当天检查、当天确诊、当天收治。对确诊病例加强病情预警研判,对重症和危重症病例落实多学科临床专家会诊制度。
在完善防控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巩固外防输入闭环管理、完善粤港澳联防联控措施、完善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完善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医疗机构防控、强化校园防控、夯实社区网格化防控、做实企事业单位防控工作。落实口岸检疫、医学观察隔离点、社区排查、发热门诊、医院救治“五道防线”,落实入境人员健康筛查、核酸检测、封闭转运、隔离医学观察全覆盖,实现从“国门到家门”全方位全流程无缝对接、闭环运作。坚持一视同仁,无差别做好在粤外国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建立粤港澳健康证明、检测结果等互认机制。
在加强防控保障方面,《意见》提出,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领导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全省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防控策略和重大防控政策,及时处理相关重大问题。建立省领导同志定点联系市、县工作制度,统筹指导和督促督办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省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细化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数据的收集、汇聚和共享使用。加大“粤康码”、入境人员健康管理“一码通”等的推广使用力度,及时将检测结果、涉疫人员等信息共享到数据库。充分利用广东疫情防控大数据综合实战等平台,加强与国家、外省之间疫情防控数据实时共享更新,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定期进行大数据关联分析、风险研判,精准推送各类疫情防控信息。
编辑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