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扩大产能最高奖励2000万元
读特记者 林子权
2020-05-13 16:08

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出台了《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实施细则》;根据该实施细则,对企业2020年新增工业总产值将按照增量的1%予以奖励,奖励的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

据介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出台《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目的是鼓励深圳工业企业2020年在深扩大产能、稳定发展,适用于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的申报、奖励以及监督管理活动。获得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的企业必须是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5亿元人民币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速6%以上的工业企业(产值含5亿元,增速含6%,数据以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12月的月报数据为准);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实施细则》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对符合规定并申报后经审定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2020年新增工业总产值的增量的1%予以奖励,奖励的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

(宝安日报供稿)

(作者:读特记者 林子权)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