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一市民遭遇网络投资诈骗,遇到“高回报”投资需警惕!

深法宣 杨燕 覃晓虹
2020-05-12 17:28
摘要

经过这次疫情,许多人感受到了攒钱的重要性,每日基金走向也成了大家的热门话题。

经过这次疫情,许多人感受到了攒钱的重要性,每日基金走向也成了大家的热门话题。不过,网络投资有风险,遇到暴利理财和投资,可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来自龙华区观澜街道的秦先生,就没有抵挡住暴利投资的诱惑遇到了骗局。

近期,秦先生接到一自称基金经理电话,对方说有股市内部资料可以带他一起炒股赚钱,让添加对方微信详细了解。随后对方将秦先生拉进一股票交流群,让秦先生下载某财富APP,在线试听投资课程。听完课后秦先生感觉还不错,于是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进入某投资平台,并按对方的指引充值。一开始秦先生只是小额试水,很快收到回报并成功提现,于是在对方的怂恿下开始大额投入,最后发现该平台无法提现,秦先生才意识到被骗了,于是秦先生便报了警,一共损失390185元。

该“基金经理”以不法所有为目的,通过加微信的方式发与秦先生保持联系,通过情感引诱、虚构赚钱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诱骗受害人进行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对于每个地区针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也都有所不同,深圳属于广东省一类地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诈骗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且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而诈骗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诈骗金额达到50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龙华区司法局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诈骗屡紧不止,大家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无论骗子啥花样,不贪不给不上当。

编辑  周其丽

(作者:深法宣 杨燕 覃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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