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将于近期出台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20-05-12 12:27

记者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召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起草了《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已完成征求意见,将于近期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

三年内,该方案的实施将对我市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升城市灾害防御能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应急协作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行动方案(送审稿)》部署,我市将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9项重点工程,包括: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据了解,《行动方案(送审稿)》对我市2020—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2020年底,全市实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协调运作,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2021—2022年,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自然灾害防治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重大风险有效化解,城市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

方案中长期目标则涵盖生态修复、水务工程建设等,要求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相关标准,抓住深圳建设“双区”契机,提出“‘十四五’、‘十五五’时期,推动深圳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全面提升,到2030年,使深圳达到科学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健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引领示范。

编辑 昌慧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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