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一男子走盗价值近3万元的香烟,然后不嫌沉,把60条香烟全部背回老家贵州,并以4000元的低价将香烟卖给一位路人,带着赃款回家过年。男子待钱用完后于4月13日回到深圳楼村一出租屋,被蹲守的民警当场抓获。
事发2015年12月31日凌晨,事主戴先生到光明公安分局楼村派出所报警,称其所在的公明楼村环村路某百货商店内被盗走100多条香烟,其中包括价格较高的中华香烟、芙蓉王香烟、玉溪香烟等,总损失价值约2.6万元人民币。
接到相关警情后,楼村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赶往现场勘查,对案件周边的商户进行走访,并调取案发周边的视频监控经过比对分析,但未发现有利的破案线索。
警方毫不放弃,对该案件的材料进行多次串连分析、比对,以及对事发周边进行多次走访摸排后,终于查到嫌疑人的活动范围。经过20多天的蹲守,4月15日在楼村旧村东片一马路边将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毛某刚(1984年,贵州人)对其于2015年12月31日凌晨4时许在楼村旧村某超市内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其盗窃所得香烟60余条香的去处。原来,其在过年前将这些香烟带回老家,并以4000元的低价售给一名陌生路人,之后将赃款用于过年吃饭、买衣服等,全部挥霍完后,才于4月13日回到深圳。
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刚被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 莫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