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证” 助力法治宝安建设

读特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李安琪
2020-05-09 10:12
摘要

​行政执法过程中引入公证程序,能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预防和减少行政相对人因财产损失而引起的纠纷、诉讼。

行政执法过程中引入公证程序,能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预防和减少行政相对人因财产损失而引起的纠纷、诉讼。日前,宝安公证处对福永街道兴围社区轨道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开展违法建筑清拆行动进行现场公证,将公证服务向纵深拓展。

4月28日上午,宝安公证处收到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福永街道综合执法队的发函,向宝安公证处申请派出公证员对4月29日福永街道兴围社区轨道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开展违法建筑清拆行动进行现场公证。时间紧、任务重,宝安公证处立即对《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公告》《强制执行决定书》等资料进行审查,在确定符合受理条件后,安排公证人员对接,并制定工作方案。

4月29日一大早,公证员张玉芳与3位公证工作人员来到执法现场,采用拍照、录像方式全程对违法建筑清拆行动过程中的清点行为开展证据保全公证工作,并制作现场工作记录和物品登记清单。为确保违法建筑清拆行为的真实、合法,此次违法建筑清拆行动中,宝安公证处注重行政执法行为与公证无缝对接,严格把控现场清点物品环节,最大限度地保护物品不受损害,为顺利推进深圳市地铁12号线建设贡献力量。

据宝安公证处副主任吴伟东介绍,自广东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以来,宝安公证处已经参与多宗行政执法事务,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职能作用,今后宝安公证处将继续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力争将“行政执法+公证”打造成为宝安公证业务亮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助力法治宝安建设。 

(宝安日报)

(作者:读特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李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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