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工作
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叶金鑫 朱琳
2020-05-08 22:52

近日,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

《通知》指出,社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本次换届对象为2017年新成立的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其他应换届的党支部、党总支(到期换届、延期换届、完成整顿的软弱涣散党组织等)。 各党支部、党总支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提交换届选举申请,2020年7月31前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正式选举工作。

《通知》强调,在班子配备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由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负责人组织关系暂不能转入的,可推荐1名党员负责人为“第一书记”人选。社会组织负责人中没有党员的,应推荐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不设党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应严格按照职数配备,选准配强书记、副书记。委员人数少的可兼任,委员职数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青年委员、统战委员、妇女委员等。

《通知》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步骤:一是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做好报告起草和会议筹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参加党员大会人员登记工作。二是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同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批复后,社会组织党组织须主动邀请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指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到正式选举大会现场监督指导选举工作。目前,暂无党建工作指导员固定联系的党组织,应主动报告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由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指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到会监督指导选举工作。三是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前,推荐的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方报上级党委审批。四是选举结果应在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不得延误。五是党支部班子在换届选举后,5日内完成党支部工作交接手续。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强化履职践诺、服务群众的意识。注重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六是软弱涣散党组织,要完成整顿后方可换届。

《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按期换届自查,隶属于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的基层社会组织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好下辖党组织的集中换届工作。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严密防范和严肃处理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严格工作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届。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叶金鑫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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