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赠与“强制公证”将被取消
读特记者 李舒瑜 甘霖
2017-04-27 11:29

今后,深圳市民在办理房地产赠与,企业在办理股权转让时,“强制公证”将被取消,由此可省下大笔公证费用。26日,深圳市15项法规修正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根据现行《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的规定,在办理房地产赠与、继承,以及企业产权、股权转让时,须办理公证。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公证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不少市民和企业吐槽负担较重。

以房地产赠与为例,据查,房产登记事项中公证服务是根据标的进行收费,2013年前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2013年后则采取分档累计递减收费,平均下来比例在千分之七八左右。一套三百万元的房产,公证费就要两万多元。

根据国务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相关决定,拟取消“股权转让公证或见证”、“房地产赠与公证”。据此,此次修正案草案作出相应修改,办理房地产赠与、继承,以及企业产权、股权转让等公证由强制变自选。

此次修正的法规涉及环保、人力市场、土地监察、城市供水用水、会计师等。主要调整包括取消许可、备案、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职责调整,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等。比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深圳市拟取消临时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申报由审核改登记。又如,根据上位法的变化,深圳市拟修正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编辑 桂桐

(作者:读特记者 李舒瑜 甘霖)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