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汶川县青少年普法交流团再次来到深圳市福田区,交流学习青少年普法“新雨计划”经验。
去年5月份,汶川县司法局曾组团来深“取经”,学习福田区青少年普法。随后,福田区于11月中旬组织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赴汶川为当地学校进行了“新雨”课程示范教学,在汶川播下了“新雨”的法治种子,获得当地师生的广泛好评和欢迎。
此次,汶川县组成了由县司法系统法律工作者、县教育局教师共计20余人的学习交流团,分别在福田区2所小学旁听了2场“新雨”法治示范课,与福田公益律师进行交流,目的就是为汶川青少年普法“新雨”法治课培训骨干力量,为汶川“新雨”种子“施肥”,提供养分。
汶川县副县长付旧军表示:“新雨计划”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希望福田区继续给予汶川青少年普法“新雨计划”更多支持与帮助。福田区司法局局长马晓歌表示:福田区将不遗余力地支持青少年普法“新雨计划”移植到汶川,让“新雨”的种子在汶川开花结果。
福田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胡星宏表示,“新雨”律师既是福田区的宝贵资源,也是汶川的宝贵资源,福田将于汶川两地携手共进,共同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路。
福田区普法咨询委员会专家江定航律师同与会代表分享交流授课经验:提出授课过程要注重双向交流,提升授课效果。
各位志愿律师也与汶川代表团进行了深入交流,讲述对新雨计划的理解和期望,讨论未来工作方向。针对汶川中学毛老师提出的“新雨”课程设计背景大多是城市,如何更好地适用于农村的问题,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表示:这给新雨课程带来了启发,未来将更注重课程的本地化和学生群体的不同需求。
见习编辑 陈湛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