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车子停放在那里,第二天出来一看,车子没有了!”电话里头的人焦急地说道。2020年4月15日19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壆岗派出所接到事主杨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其车子不见,疑被盗。
民警到租赁公司核查
4月14日15时许,杨先生将自家小车停放在拾悦城某处。15日19时许,杨先生外出用车时却发现车子离奇失踪了,四周寻找无果后,选择报警。
接警后,壆岗派出所民警张钦钦、王建峰等人立即展开调查。在线索排查下,民警发现杨先生的车子是被一辆皮卡车拖走。无缘无故,私家车怎么会被皮卡车拖走呢?民警们察觉到了异样,一番询问之下,杨先生才吞吞吐吐地道出了实情。
2019年,杨先生因工作需要欲购买一辆汽车,可手头资金不足,他只好退而其次,决定购买一辆价格便宜的二手车。而这时,其舅舅练某手中刚好有辆车出售。该车是练某经朋友介绍购买的抵押车,因此没有正规合法的登记手续。
“虽然是抵押车,但不会有问题的,我都开了这么久了,没事的。”舅舅的话渐渐打消了杨先生的疑虑,加上车子价格低廉,种种诱惑下,杨先生以5万元买下了这辆二手车。可没想到,车子刚入手不到一年,就被“债主”找上了门。
听完杨先生的讲述后,民警张钦钦、王建峰等人循线追踪,查找出车子的原有车主——欧阳某华及拖走车子的租赁公司。
4月16日,王建峰等人前往租赁公司核查。据公司负责人交代,2018年,欧阳某华以45000元的价格将车子抵押给了租赁公司,后欧阳某华躲过租赁公司的视线将车子转卖给他人,几经周折下,车子到了杨先生的手中。租赁公司得知车子下落后,遂将车子拖走。
经过警方两天的侦查后,事情总算水落石出。目前,杨先生已与租赁公司办理了车子移交的相关手续,后续双方可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挽回损失。宝安警方在此提醒,购买汽车等贵重物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且需多加核实,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编辑 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