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分局新生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龙岗区新生社区盐龙大道丰田路出口辅道附近时,发现马路旁停放有一辆洒水车,洒水车旁的司机神情紧张。
案发现场实拍图
民警下车查看,发现该洒水车正连接马路旁的消防栓装水,涉嫌盗窃市政设施消防用水,遂将洒水车司机黄某发(男,46岁,江西赣州人)控制,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扳手一把,随后民警将黄某发连人带车一起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黄某发交待,自己在一家私人汽车运输公司做司机,其驾驶的车辆为洒水车,平时主要做绿化浇水、冲洗马路等作业。
前段日子,黄某的公司在龙华一工地施工的时候,后因工程的原因转移到南山另一工地,属于原龙华工地的一车水也一同拉到南山工地使用了。所以公司欠龙华工地一车水。随后,是黄某为了工作方便,便趁着深夜就近在路边的消防栓取用消防水。
黄某发以为自己想到的主意简直“天衣无缝”,可是未料被夜晚巡逻的民警抓个正着。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发因涉嫌盗窃消防用水将面临被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聪明”反被“聪明”误,很多自作聪明的人最后的结果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为了一车水被治安拘留值得吗?龙岗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消防栓属于市政设施,消防用水为专水专用,私自取用消防栓内的自来水属于盗窃行为。
见习编辑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