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前!深圳各建筑工地必须做成这两件事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7-04-19 18:52

深圳市住建局19日在中建三局华侨城大厦项目召开动员会,要求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加快推进劳务工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今年5月30日前,深圳市各建筑工地(新建、在建)必须全部完成“两制”工作。

据悉,建筑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是指在施工现场,利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人员信息,核验人员身份,记录从业人员的劳动考勤、安全生产教育及技能培训过程、考核及工资发放等信息,实现建筑工地的组织化管理、人员素养提升和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制度。

分账制管理,是指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工程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施工单位应当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工资个人账户。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建筑工地“两制”管理,是中央、住建部、我省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明确要求,是产业队伍发展和劳务工人权益保障的基础,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

该负责人介绍说,从现在开始,全市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必须要有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和设立了劳务工支付专用账户开展工资分账管理,否则暂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今年5月30日前,全市各建筑工地(新建、在建)必须全部完成“两制”工作,并同时完成与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从6月开始,市住建局将会同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检查,对未开展“两制”管理工作或弄虚作假、管理形同虚设的工程项目一律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未及时整改的,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停工。

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给予企业及责任人员信用等级C级,有效期为3个月:

(一)未按规定开展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经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

(二)挪用、冒领或套取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资金10万元以上的;

(三)6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拖欠工人工资事件的;

(四)拖欠工人工资3个月以上且数额超过100万元的;

(五)拖欠工人工资后,拒不配合主管部门处理,导致事态扩大的。

同时,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作出如下规定:

(一)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网上公示、发函通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媒体曝光、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率;

(二)视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不合格,暂停办理其项目的施工许可、开工备案和质量安全监督等报建手续;

(三)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与投标;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应当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直接发包工程应当禁止其承接业务;

(四)给予红色警示,列入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纳入相关失信联合惩戒。

编辑 波塞冬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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