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区统计局在区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方针和部署,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构建和谐的统计法治氛围,为全区拼经济、稳增长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单位获区委、区政府《嘉奖令》4次、《表扬信》3次,形成了“六个结合”的普法工作经验。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高位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对法治工作领导,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积极落实的普法领导机制。三年来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普法相关问题10余项。制定印发《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计划》,明确各科室普法工作任务。把普法工作纳入局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落实经费和人员安排,每年定期向区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局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每季度党组会、支委会、局长办公会“第一议题”学习,采取班子讲、专家讲开展专题学习,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深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依法治统力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年来,组织开展专业数据核查单位2万多家次,执法检查单位200多家,发放法律宣传折页、《统计法规合订本》等法律宣传读物3万多份,发送统计法宣传信息2万多条,到数百家企业面对面宣传《统计法》,与近百名企业统计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交流,切实做到上门一家、宣传一片。
(三)结合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推进领导干部加强统计法学习。今年3月30日,国家统计局向广东省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我们按照全省工作部署,牵头开展全区督察整改落实,推动区委、区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工作政策法规,利用省委省政府2017年以来通报的统计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统,不断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区委党校将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培训内容。推动各街道各部门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相关规定内容学习,切实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做好基层统计普法宣传。印制统计法律宣讲材料,以每年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加强对“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联网直报一套表制度、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紧密围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住户调查工作,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上门入户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今年来,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40多场,培训“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8000多家次,培训人员8000多人次,上门入户1200余户次,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次,效果良好。
(五)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抓好本局人员普法学习及考试。建立健全局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普法在线学习,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并在线考试,参与率和优秀率均达100%。7月份新《行政处罚法》颁布后,及时邀请专业律师开展专题辅导,推进全局执法素养和能力提升。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法培训考试,先后5名同志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资格,通过率全市第一。
(六)结合特殊时期节点,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围绕业务工作和挂点服务社区实际,以区产业相关部门、挂点服务社区和“四上”报表单位为重点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节点,开展有针对性和生动活泼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近两年,参加区普法活动3次,组织开展统计普宣传活动10余场,到企业、社区开展普法宣讲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等数1万余份,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
二、主要存在的不足
(一)学法用法结合不够紧密。学法时间还不够充足,学习内容还不够系统,思想上存在实用主义,与统计业务关系大的法律法规学得多,与统计业务关系少的法律法规学得少,学用结合上还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企业统计报表人员素质不一,企业报表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较大,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明显。
(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条件和人员所限,在宣传方式和宣传途径方面还是较多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多,形式较单一。
三、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一)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局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
(二)严格开展统计执法。邀请市统计局、区法制办有关专家对统计执法有关知识进行专门辅导,提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的水平,努力为应统尽统、善统快统,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律保障。
(三)认真抓好街道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定期组织全区70名经济专员开展业务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入经济专员培训教育必修内容,不断提高经济专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开创南山统计建设管理新局面。
(四)持续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教育工作。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检查、数据核查、统计年报会等工作,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统计日常各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常抓不懈。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深圳全面依法治市、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