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深圳蛇口和大鹏湾畔,渔民纷纷将渔船开回渔港码头泊靠,插上“休渔”字样的小红旗,忙碌着清洗渔具、打扫船舱,上油除锈。自当天中午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深圳进入2020年南海伏季休渔期,1146艘渔船开启泊港休渔模式。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8〕1号),今年南海休渔海域为广东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伏季休渔期间,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均在休渔作业类型范围内。
蛇口渔港一片宁静,众多渔船安静的停泊在码头,只有少量船员在清理船上的杂物,并对船体进行防锈粉刷。
2020年南海伏季休渔期间,深圳在册渔船总数1526艘,应休渔船数1146艘(其中国内渔船应休渔船数508艘、港澳流动应休渔船数638艘),免休渔船数380艘(其中国内免休渔船309艘、港澳流动渔船免休渔船71艘)。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海洋渔业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深圳实际,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严密部署休渔准备工作,包括:详细制定伏季休渔执法工作和宣传方案,主动召开休渔宣贯会,及时制作休渔旗、宣传横幅、彩旗、休渔倒计时牌等宣传载体,主动派发休渔宣传单张,依法登记休渔渔船及免休渔船,全面清理渔港碍航物,科学划定休渔停泊区,严格落实渔港渔船值班和安全防火工作。
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队将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行动,通过港口堵、海上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反休渔规定的行为,扎实细致抓好渔港渔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伏季休渔工作顺利完成。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月1日中午12点,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南山大队的执法人员在蛇口附近水域开展执法检查。
针对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加速态势,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要求,严格落实《深圳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海上渔船境外输入工作方案》,协同辖区政府、公安、海警、出入境管理部门,以渔港码头联合防疫检查点为依托,严格执行回港休渔的流动渔民、内地渔工有序上岸的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全力做好我市休渔期间海上渔船境外输入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通过渔业从业人员传播疫情,确保休渔和防疫两不误。
5月1日中午12点,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南山大队的执法人员在蛇口附近水域开展执法检查。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