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查看全文请点击),为促进深圳新能源汽车消费打出了一组“组合拳”。不仅放宽了个人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的申请条件,还对新购或置换新能源车均给予2万元财政补贴等。记者随后向发改委方面确认,措施中的新购和置换新能源车补贴可以叠加,这意味着,深圳市民置换新能源车(从燃油车更换为新能源车)获得的补贴最高额度为4万元。
以下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一、放宽个人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直接申请深圳市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此外,取消对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条件限制。
二、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汽车车型范围
对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汽车增量指标,或仅持有1个深圳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将其增购新能源汽车车型范围由纯电动汽车扩大至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三、对个人新购新能源汽车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四、对个人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实施财政补贴
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更新置换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更新置换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五、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
对全市路内停车位给予新能源汽车当日免首次首1小时临时停车费的基础上,增加一次不超过1小时的免临时停车费优惠。
上述政策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编辑 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