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出品《龙岗战疫之老王公司上市》动画片。据悉,这是国内首部战疫影视题材知识产权保护的普法宣传短片。
该动画片巧妙运用《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知识要点,通过形象生动的动画人物,讲述疫情期间影视知识产权维权的法制故事。该片的制作还得到了龙岗区人民法院和文化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
据了解,“老王”的故事,虚构了老王创办的影视传媒企业,准备借助公司出品的热播剧《龙岗战疫》IP热度,进行企业上市操作,岂料此时剧名“龙岗战疫”被奸商恶意抢注,片子也被非法下载转播,老王为此惶恐不安。片中的老王既是一个“法盲”,也是一个受害者。如果不是文化执法人员依法及时采取措施,老王公司也许会被抢注商标的“商标持有人”敲诈一笔,甚至很有可能反过来,起诉老王公司的热播剧《龙岗战疫》侵犯了其商标权。
编辑 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