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4月12日起报名 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可报
读特记者 姚卓文
2017-04-1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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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7年中考中招政策和日程安排今天(4月10日)公布,4月12-19日为中考报名时间,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深圳市参加中考。

据悉,今年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2-19日,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深圳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于4月12日至13日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可在4月26日前补交材料);4月14日至19日,学校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指纹采集,学校和考生分别上网录入报名信息。在外市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于4月12日至19日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报名点报名,考生须交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初中学籍材料。今年中考报名仍须采用电子摄像和指纹采集,指纹用于中考体育考试验核考生身份。

按照深圳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深圳市参加中考: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深圳市招考办提醒,为尽量满足随迁子女考试升学需求,对不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但具有深圳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深圳市招考办还特别提醒外省户籍考生,根据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若3年后打算申请在广东省参加高考,考生父亲或母亲须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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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特记者 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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