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举行的湖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进会上传来的消息:该省综合运用考核成果,推动省管干部能上能下,27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另有28名履职能力、精神状态或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被组织调整,22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被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据介绍,湖北今年年初对152个省管领导班子和2015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以“事”为中心的履职尽责考核。
对其中28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湖北省委决定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进行组织调整。其中,免职8人,改任非领导职务2人,采取平职交流、轮岗或者其他方式调整职务18人。
免职的8人中,2人因企业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干部群众意见较大,被同时免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1名地方领导班子主职,因担当精神不足,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被免去现职、调离岗位;5名领导班子成员因组织观念淡薄,工作激情明显减退,被免去现职。
【读特新闻+】
如何判定哪些官员该下?
去年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后,各界普遍关注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对官员的履职表现作出准确评价,判定哪些官员该下?
据相关媒体记者了解,湖北此番调整28名官员的职务,其中8名官员“向下调整”,依据的是该省去年12月出台的《湖北省省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出台后,今年1月6日,652名从各地各单位抽调的业务骨干组成了62个考核组,对市州、省直单位、省属企业高校的相关负责人,进行2015年度履职尽责考核。
考核形式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核(专家评审)、群众评议等为主。
谈话在其中占有重要比例,考核某位副职官员时,有谈话对象举例说,“为解决一个小区物业纠纷,这位领导跑了40多趟,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考核组以此为切入点,向多名谈话人了解情况,掌握了这名干部的优缺点,提出了调整工作分工的建议。
实地查核(专家评审)也是重要考核方式。以某地市去年修建的市民休闲广场为例,考核组比对当地GDP、财政收入和广场投资额,判断该市该不该修建这样一个广场?是否超过了该市的实际承受能力?
怎样避免“向下官员”复出反弹?
怎样实现官员“真下”,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这也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出台后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了昨日的湖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进会,谈到如何实现官员“真下”时措辞严厉。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李鸿忠表示,当前,湖北也存在为官不为的“四类先生”:一是“两不先生”,政治上不强,也不踩“红线”。二是“南郭先生”,混在“乐队”里不会乐器只会佯装比划,但一较真就有问题。三是“撞钟先生”,懒政、惰政、怠政,不勤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四是“好好先生”,不敢担当,不敢得罪人,没有原则,没有立场,什么都好,就是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他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要落实“真下”,让“为官不为者不能为官”,让“不干事者出局”,让“不为者无位”。
■ 链接
十余省份出台“能上能下”实施细则
据统计,湖北是去年7月《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出台后,首个官员“向下调整”的省份。
除了湖北之外,甘肃、浙江、青海、宁夏、安徽、河北、北京、四川、天津、新疆、山西、云南、广西、吉林、福建等10余省份,则出台了“能上能下”实施细则。
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了官员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0种情形。上述十余省份出台的实施细则,则在10种情形基础上有所扩容。
例如北京、宁夏规定,官员违规经商要被调整;河北规定,官员“妄议中央、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或者投机钻营、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会被调整,连续两年未完成PM2.5年度指标、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可被免职或降职。
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 姿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