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天公布了对“多伦股份”操纵案的处罚决定书,依法对时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及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的 鲜言 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亿元罚款。此外,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罚金高达34.7亿元。与此同时,鲜言也被“红牌”罚下,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处罚决定书认定,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鲜言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操纵“多伦股份”股价。同时,鲜言也未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变动信息。
编辑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