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警是种什么体验?9位福田好公民有幸体验了一天

记者 赵新明 实习生 黄泽敏
2017-03-30 19:31
摘要

3月30日,9位福田好公民与福田交警大队上街执勤,劝阻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如果自己的生命自己不负责任,谁还为你保驾护航?有了规矩就要按规矩做事,服从执行,安全才有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否则终将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付出代价。”3月30日上午,市民何女士把非机动车驶上机动车道,“福田好公民”庄素芳在现场向其劝告道。

3月30日,9位福田好公民与福田交警大队上街执勤,劝阻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这是由福田区文明办举办的2017年“福田好公民”文明法治公益主题活动第二期。据深圳市文明办公布的2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福田在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中得分最高,近半年蝉联第一。活动通过组织福田好公民参与和体验交警工作,了解更多交通安全文明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大宣传,带动更多人共同遵守交通秩序。

当天上午,福田好公民来到深南大道金田立交附近。短短几分钟内,便有3位市民骑单车或电单车驶上了车水马龙的机动车主干道上,交警立马上前将其拦截,首先对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告知其该行为的危险性,其次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分别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

“50块还可以接受,怎么一罚就罚500(元),我一个月工资才一两千啊。”市民何女士对处罚表示难以接受。随后,福田好公民庄素芳以市民的角度对其进行发自内心的劝导,便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最终,何女士认识到交通安全文明的重要性,表示不会再做这种危险行为了。

在皇岗与笋岗交汇路口,一栋建筑处于在建阶段,工程大、时间长,分包公司和工人多。由于项目处于要害路口,以前工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存有各种交通安全隐患。为此,福田交警大队与业主深业公司联合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工地。

如今,在上下班高峰期,业主派出交通劝导员,穿着统一背心,自行管理工人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等,依法文明出行,同时交警也派出人员,联合执法。双方签订《共建交通安全文明工地协议书》,各个分包单位、工人签订承诺书,保证遵守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工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则扣奖金,第三次则辞退。工人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大大增强,不文明行为鲜有发生。

福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胡泉胜表示,希望与福田区文明办等法治宣传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近日已向市民发出一份交通倡议书,基本列举了各类违法行为。由于电动车、单车经常在主干道上行使,存在安全隐患,交警与外卖公司、快递公司等签订责任书,承诺遵守交通法规。接下来将不断推广“交通安全文明工地”模式,多举措保障市民安全。

福田区文明办主任谢希表示,今年,深圳全面开展“文明城市创建200天专项行动”,交警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力量。希望福田好公民通过亲身体验和调研,更多地了解交警的工作,发挥各自的能量和作用,带动周围的人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把城市的文明创建工作推到更高的程度。

见习编辑 王润天

(作者:记者 赵新明 实习生 黄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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