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车”添新军!大鹏新区试点共享电单车
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7-03-29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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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试点运营共享电单车,参照深圳市特殊行业电单车二维码管理模式,对共享电单车实施备案纳管。

据介绍,虽然大鹏新区不在深圳市电单车限行区域内,但是辖区居民大多自行购买和使用电单车出行,存量电单车大多不符合国家标准,是超标车,并且当地的电单车,摩托车非法运营较为普遍

大鹏新区管委会,深圳市交警局,深圳巴士集团深港公司等单位,企业沟通研究,由大鹏新区管委会牵头,各单位配合,参照深圳市特殊行业电单车二维码管理模式,对共享电单车实施备案纳管,在大鹏新区试点运营,逐步在大鹏新区实现居民使用共享电单车取代私有超标电单车,摩托车的交通出行方式。辖区完善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做好“机非隔离”,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记者了解到,在大鹏新区投入运营的共享电单车为“7号共享电单车”,是国内首个试点运营的共享电单车,该车辆相关参数符合国家标准3月26日,7号电单车已经落户大鹏新区,首批投放近400辆的共享电单车都加装了“便民车筐”,完成了备案管理和上保险等一系列规范流程,并设置了近100个指定停车点。单电车的运营商设定了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方可使用车辆。

为规范共享电单车的停放,深圳市交警局联合共享电单车企业使用“电子围栏”指定停车点使用逻辑,在居住区,工作区,生活消费场所附近建立“电子围栏”规范停车区,通过使用平台引导用户在提前设定好的“指定停车点”集中规范停车。不在指定停车点还车,共享管理平台将会加收“非定点还车费”。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引导,规范共享电单车驾驶人管理,使用者通深圳交警星级用户服务进行授权实名认证,可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参加微课堂学习,考试,学习考试题库将随机抽取20道涉及非机动车,电打车交通法律,法规考题,每题5分,共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以上(含90分)。培训合格后,将收到系统生成的电子结业证书,有电子结业证书的驾驶人可享受一定的骑车优惠政策。交警部门表示,此项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

编辑 若溪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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