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医师不良执业,深圳开出记分罚单!
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深卫监
2016-04-13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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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从市卫生监督局获悉,截至3月31日,实施首月,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对13名医师实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记分分值共计45分。

据介绍,当前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配比较少,执业医师对临床业务的重视程度较大,但对依法执业方面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部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依法执业意识仍比较淡漠。《办法》通过对在依法执业、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医师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从而促进医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办法》针对医师存在的不良执业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记1分、2分、4分、6分、12分不等,当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到一定分值将依法对医师给予一定的处理,如暂停处方权、参加离岗培训,严重的将影响医师定期考核等。

《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针对辖区内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发现一例记分一例。《办法》实施首月,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对13名医师实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记分分值共计45分。最高记分分值为6分,记分原因为医师擅自在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地点外执业;最低分值为1分,记分原因为医师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在全市13名被记分医师中,因擅自在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地点外执业、未按处方管理有关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被记分的各有3人,各占总记分人数的23%。根据区域分析,龙华新区对辖区内7名医师实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占全市记分比例53.8%。

《办法》通过对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对我市医师执业行为起到了良好的监督管理作用,也对部分违规医师形成了威慑,为我市医师执业行为的长期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医疗行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 牧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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