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打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市监
2020-04-23 13:08
摘要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禁止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呼吁再次引发人们关注。《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率先把“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4月23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通知提出的重点工作包括:以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打严防隐秘性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及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食用为目的出售、购买、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12345热线、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适用《条例》查处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对同一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管职责,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严格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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