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首宗涉嫌玩偶作品著作权犯罪案

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 文/图
2020-04-23 09:30
摘要

一宗涉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在龙岗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4月22日下午,一宗涉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在龙岗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该院知识产权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即院庭长示范庭审直播。本案是龙岗区法院受理的首宗涉嫌玩偶作品著作权犯罪案件,庭审活动由龙岗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全程通过新浪司法频道、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本次庭审,由龙岗区法院副院长张国华担任审判长,龙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付正权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该院还特别邀请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线观看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通过网上购买等方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交易价格购入大量“圣诞精灵玩偶”和“驯鹿玩偶”,而后在自己公司经营的亚马逊及阿里巴巴网店内进行销售。美国某公司的代理人发现后,认为上述网店侵犯了其公司的著作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查处并将其抓获。经统计,被告人王某销售侵权产品的金额达人民币55.7万余元,现场查扣的侵权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货值人民币24.7万元,经营期间共计获利人民币13.3万多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龙岗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营网店在给商家带来利润的同时,也时常伴随着侵权的风险,当前电商平台已沦为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在司法实践中,网店销售侵权玩偶的行为,大多数被诉构成著作权民事侵权,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并不多,本案是该院受理的首宗涉嫌玩偶作品著作权犯罪案件。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本案庭审全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有条不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经营数额高达80万元,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针对指控,被告人辩称阿里巴巴网店的销售金额中含有大量刷单产生的交易,而亚马逊平台的网店不是其经营的,均不应计入本案非法经营数额。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就有关问题向被告人进行了讯问,控辩双方还围绕本案是否构成单位犯罪、是否具有未遂情节以及罪名的认定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其间,审判长与审判员就涉案玩偶的来源、销售流程、销量以及亚马逊平台网店的实际控制人等关键点向被告人提问,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近2小时。本案将择日宣判。

龙岗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岗区委、区政府明确提出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为指导,率先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近年来,龙岗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不遗余力。目前正值龙岗区2020年知识产权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期间,龙岗区法检两长坚守审判一线,同庭履职,就全区首宗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开展庭审直播活动,既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和力度,也通过直播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同时更希望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促进全社会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做出“龙岗贡献”。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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