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0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获悉,光明警方连续 2 天成功拦截两起电信诈骗,帮助两名市民避免了经济损失。
4 月 15 日 18 时许,光明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接到反诈骗预警指令,称家住光明街道的李女士正在遭遇电信诈骗。接到预警后,光明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 8 分钟内就赶到了李女士家。
在门外,反诈骗蓝马甲大声向李女士表明身份,并劝说其停止操作。"你好,我是光明公安的工作人员,您正在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请立马停止任何手机操作,不要向对方提供任何银行卡信息。"所幸,李女士刚好在家,在蓝马甲的劝说下,她停止了手中的操作。
原来,李女士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称李女士名下电话号码绑定的微信涉嫌口罩诈骗,因涉案金额较大,北京市公安局将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现需要李女士配合调查。按照对方给的 QQ 号码,李女士添加了一个名叫"陆浩志"的"警官"。对方也很快发来了"警察证"和两张附有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案件保密级别、简要案情的"通缉令",还通过 QQ 语音通话告诉李女士。正当李女士准备按照对方的操作要求将钱转到 "安全账户"时,蓝马甲的敲门声响起了。
▲蓝马甲向李女士宣讲反诈骗知识。
"要不是你们及时赶到,今天卡里的钱真的不保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听了蓝马甲的反诈骗教育后,李女士连声道谢。
无独有偶,同一天,居住在圳美新围的侯先生接到了一个金融公司的客服人员的电话,称侯先生有大额的贷款额度。正好急需用钱的侯先生添加了对方的 QQ,向对方提供了详细的个人信息,申请了贷款。但在下一步操作中,对方提出了需要缴纳 500 元"印花税"的要求,还发来了一张"国家税务局印花税"的截图。
这时,侯先生突然想起了在出租屋楼道内张贴的反诈骗宣传资料,感觉到不对劲,侯先生立马中断了与对方的联系。因担心对方提供的"贷款合同"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4 月 16 日一大早,侯先生去到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圳美警务室进行求助。
了解情况后,圳美警务室警长和反诈骗民警立即向侯先生进行了反诈骗知识宣讲,打消了侯先生的顾虑。为了让侯先生更进一步地了解反诈骗知识,反诈蓝马甲还当场要求侯先生进行反诈骗知识答题学习。
▲侯先生在新湖派出所进行发诈骗知识答题学习。
光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的形式进行资金审查,更不会让群众到银行转账汇款,群众如接到类似涉嫌诈骗的电话、邮件等,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或直接拨打 110 电话报警。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