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八批)

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2021-09-05 08:20
摘要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转办第八批信访举报案件6宗,其中宝安区2宗,龙华区2宗,市直部门2宗。

9月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深圳转办第八批信访举报案件6宗,其中宝安区2宗,龙华区2宗,市直部门2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4宗,水1宗,土壤1宗,海洋1宗。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深圳转办8批53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3宗),其中宝安区8宗,龙岗区7宗,龙华区6宗,深汕合作区6宗,福田区3宗,南山区3宗,罗湖区1宗,坪山区1宗,市直部门18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21宗,大气19宗,水9宗,土壤9宗,其他8宗,生态7宗,海洋1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编辑 特区报-秦天审读 韩绍俊审核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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