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普惠光明!深圳光明区司法行政工作成绩单来了

读特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光明区司法局 文/图
2020-04-19 12:26
摘要

4月15日,深圳市光明区召开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光明区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4月15日,深圳市光明区召开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光明区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曹海雷,光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奕飞出席会议。光明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各街道及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各街道调解员代表、社区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据了解,2019年,光明区司法行政系统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依法防疫等方面均取得较好成绩。

聚焦法治建设,常年法律顾问全覆盖

2019年,光明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参与光明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全程参与科学城土地整备、高尔夫球场违建处理等32项区重点工作。

区司法行政系统修订完善《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实现各部门、各街道常年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参与政府合同审查、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及其他涉法事务,累计参与服务事项4624件,出具法律意见16490条。

全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2019年该区100宗行政诉讼案件中已结案33宗,行政机关胜诉率100%。

依托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更精准精细

光明区依托“1+6+31+N”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安排62名律师和律师助理为辖区企业和居民提供“全业务、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共参与受理矛盾纠纷3023宗,提供法律咨询3259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活动718场。

2019年,该区已完成234个公共法律服务室驻点法律服务全覆盖,实现公共法律服务500米快递式、精准式输送。

辖区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数量实现翻番,由原来的4家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增加到现在的律所9家、律师38名。

从源头治理,创新工作效果好

2019年,光明区创新实现社区法律顾问“1+1+N”常驻模式,变“走读生”为“住宿生”,变“一个人服务”为“一个团队服务”。

全市首批行业式、品牌式调解工作室在该区成立。全区225名专职、兼职调解员共受理矛盾纠纷6603宗,化解6381宗,调解成功率96.7%,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该区在全市率先完成42个调解室在线司法确认系统布局,实现社区全覆盖。

光明区还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一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社区矫正对象入矫176人、解矫130人,无一人再犯罪,无一人脱管、漏管。

疫情防控显担当,表彰社区法律顾问和调解员

在防疫期间,光明区累计审查疫情防控工作文件93份,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组建“企业复工公益法律服务团”,编制《深圳市光明区疫情防控惠企政策及法律热点60问》,受理矛盾纠纷110宗,化解99宗,提供法律服务370人次。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线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16场,开展线上法律服务511次。

此次会议对2019年光明区十佳社区法律顾问、十佳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

新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打造光明司法品牌

曹海雷表示,光明区司法局虽然去年才刚成立,但光明区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模式独特,光明区在多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某些领域走在全市前列。

何奕飞对2019年光明区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肯定,“要让法律服务像阳光雨露一样惠及每一个光明人。”他表示,光明区要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大轮训,提高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聚焦打造光明司法品牌,将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实做细;要聚焦补齐问题短板,加快建设区级法律服务平台,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要聚焦主动创新突破,探索调解员深度参与群众诉求服务机制,探索合规建设,探索普法宣传新路径,探索建立智慧社区矫正智能化系统。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

(作者:读特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光明区司法局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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