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了解到,由该委组织编制的《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报请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执行。根据细则,深圳将通过构建“自然海绵与人工海绵”的城市海绵系统,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增强风险抵抗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如大鹏新区等)力争不低于75%。到2020年,除特殊污染源、地质灾害易发区外,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可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
为什么要建设海绵城市?市规划国土委有关专家介绍,它可解决城市内涝也就是解决城市排水系统脉络不通的一系列问题。
比如,排水系统负荷小的问题。我国早期的排水系统为合流制,通俗来讲就是雨水和生活污水通过一根下水道到污水处理厂或河道内。但当暴雨来临时,地下的排水系统难以承受那么大的负荷,于是就出现了路面积水。
还有城市纳水能力下降的问题,在上世纪末期,全国各地开始了各式各样的“围湖造田”、“填海造陆”运动。
第三是解决水泥路面不渗水的问题。水泥路面是无法自然渗水的物质,学术上称作城市“硬质化”。降水只能全部进入排水系统,而排水系统无法承受如此大压力。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则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它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深圳构建可持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
2016年,深圳市成功申请成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为从规划层面有效推进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市规土委组织编制了《细则》。根据《细则》深圳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径流污染负荷、提高雨水资源化水平、降低暴雨内涝控制成本、改善城市景观等多重目标,构建起可持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有力促进绿色生态城市的建设,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
具体说来,在水生态方面。深圳将加强蓝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禁止侵占河湖水域岸线,不得降低天然水面率,维持城市水循环所必要的生态空间;基本完成“三面光”岸线改造,恢复河湖水系的生态功能。
在水环境方面。有序推进点源、面源的治理工作,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和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完善雨污分流制管网,努力实现建设区雨污分流,近期未能实现雨污分流的区域重点加强合流制管网的溢流控制和处置。
在水资源方面。加强雨水、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工作,有效补充常规水资源,提高本地水源的保障能力。
在水安全方面。有效防范城市洪涝灾害,内涝灾害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根据《细则》,深圳市将高标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完善的城市低影响开发系统、排水防涝系统、防洪潮系统,并使其与城市生态保护系统相结合,逐步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手段先进、措施到位”的管理体系,为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编辑 欧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