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开展学习培训
深法宣 通讯员 陆润东
2021-09-03 17:09

为提高全体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政策学习能力,充分认识对旧工业区开展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的重要意义,9月3日下午,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深圳市福田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公用设施类综合整治工作办法》。

《深圳市福田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公用设施类综合整治工作办法》全文包括四章共十条,分别为总则、申报条件、办理流程、附则,自2021年8月23日起施行。《工作办法》重点从三个方面就如何在现阶段加快推进福田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公用设施类综合整治升级改造作出了规定。此次培训结合工作职能,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工作办法》进行了深度的学习和研讨,一是明确了《工作办法》仅适用于福田辖区内旧工业区因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产业及配套功能、改善空间环境品质等目的增加面积不超过现状建筑面积百分之十五的电梯、连廊、楼梯、配电房等辅助性公用设施的情形;二是明确了拟申报增加辅助性公用设施类综合整治项目的建筑物应以栋为单位,其建筑物权属证明资料中约定的使用年期应仍处于有效期内。申报项目涉及单一物业权利人的,申报主体应为物业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申报项目涉及多个物业权利人的,申报主体应为由全部物业权利人共同委托的单一物业权利人或者单一市场主体;三是明确了相关办理流程,包括申报材料清单、审核形式及审核结果等。同时,参会人员结合目前正在审批的华强北和梅林片区的项目,对《工作办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及遇到的难点交换了各自的观点。

此次培训学习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强,全体工作人员加强了对福田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公用设施类综合整治相关政策的学习,为做好相关审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陆润东)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