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线索案件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严惩职务犯罪、基层“拍蝇”的有效结合。“4月17日,南山区人民法院晒出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的成绩单,同时表示,2020年是扫黑除恶“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该院将穷尽调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让黑恶犯罪彻底失去滋生的土壤。
除恶务尽:立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60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山法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院依法审结了涉“暴力收车”王某煜等19人寻衅滋事罪案、涉非法讨债郭某、张某寻衅滋事罪案等涉黑涉恶案件共计20件122人;通过公开宣判全市首宗非法“校园贷”案件、余某16人涉黑案(该案系“209专案”)等重大典型黑恶案件,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共计判处财产刑322.45万元人民币,其中罚金208.9万元人民币,责令退赔113.21万元人民币,公安没收上缴国库0.34万元人民币。
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发出涉黑涉恶司法建议8件,助力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
南山法院围绕全区重点打击的12种黑恶势力犯罪,对涉及财产刑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并依法审理、严格执行。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执行立案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60件,被执行人61人,案件涉及刑事判决11件,罚金刑申请执行标的金额总计人民币157.9万元,责令退赔金额总计113.21万元。
着眼长效:将健全完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核查机制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南山法院将立足于从根基上断掉黑恶犯罪的生存土壤,继续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
该院将持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攻坚,穷尽调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努力深挖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充分运用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全力捣毁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依法严惩“保护伞”,健全完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核查机制,与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线索案件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严惩职务犯罪、基层“拍蝇”的有效结合。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