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两高报告。
“当前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拿出啃硬骨头的勇气,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12日下午,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两高报告。代表们在肯定去年“两高”卓有成效工作的同时,还结合各自调研经历,就破解“案多人少”、“执结难”、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破解“案多人少”关键在增加法官助理
“上午在听两高报告时,会场多次响起热烈的掌声,这说明过去一年我们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鄂给两高过去一年的工作“点赞”。
郑鄂说,会前他专程到前海法院、横琴法院,知识产权法院3个我省综合改革示范法院调研。结果让他非常欣喜,法院审结案件大幅上升,法官人均年结案数达到20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100%。审判质量也非常高,没有信访也没有投诉。“从广东的司法实践来看,司法责任制这个改革的‘牛鼻子’已抓住,正在逐步地发挥作用,树立了法官为主体的新的审判制度。”
郑鄂说,要让司法改革释放更多的“红利”,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还需要做好改革的衔接工作。比如,多年来,“案多人少”这个难题一直困扰法院系统。从改革的实践看,破解“案多人少”需多管齐下,根本在于增加法官助理。当前,各地的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多是“1+1+1”,即按“1名法官配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为法官配助手。而前海法院达到“1+2+1”,即配两名法官助理,起到更好的效果。今后,法官助理的数量还可以提高,使法官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打击传销亟待完善法律
“现在不少地区传销活动仍然屡打不绝、屡驱不散,与公安机关展开拉锯战。”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在发言中谈到一线工作的苦恼。他认为,这缘于我们打击传销犯罪活动的法律层面力度不足。
梁志毅说,目前相关法规在规定组织传销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标准是“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但从基层办案实践来看,由于传销组织大多采用单线联系、隐秘发展、份额传承、虚假申购等规避手段,公安机关取证的难度非常大。对能取足证明传销下线为30人以上的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更是困难重重。由于不能构成刑事责任,按当前的规定只能罚款。但他们一般无正常职业及经济来源,最后只能遣返或驱散了之,耗费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的同时也起不到应有的教育震慑作用。
他建议,修改相关处罚的刑事立案标准,在“领导组织传销人员”和“层级”两个方面降低刑事犯罪认定起点标准,加大犯罪惩处力度。同时,对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组织领导者,不仅是罚款、教育,还应给予治安拘留。
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原主任李春洪说,广东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他表示,近年来,尽管我们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问题也不少。比如,立案标准不统一,证据提供成本高,胜诉后收益低等等。此外,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官专业能力不足,存在审理时间过长的问题。这使得一些企业明知道被侵权也不主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李春洪建议,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分类制定知识产权立案标准。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标准,使诉讼成本和取得效益相对称,从而调动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审理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的积极性,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庭审,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水平,从司法上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推行举报奖励制度破解“执行难”
执行难一直是长期困扰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备受社会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汕尾市城区工商联副主席翁一岚说,如果相当数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得不到如期执行,就会使人们对司法公正、法律的权威产生疑虑,动摇公民通过正当的或诉讼的途径寻求公正的信心。建议最高院要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通过清理执行积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李春洪代表建议,将执行案件分为有财产执行和无财产执行两大类解决。对于有财产可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对于无财产可执行的,采取奖励制度查找财产线索。对确实找不到财产的,可以采取案件搁存的办法,什么时候找到财产,什么时候再执行。
编辑 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