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厉行依法治教,教育督导必须“长牙齿”

熊丙奇
2021-09-02 01:25
摘要

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9月1日,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否则,教育法律法规就会变为空文,难以落地。

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9月1日,《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教育督导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方面,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我国一些“老大难”教育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关键就是缺乏问责机制。厉行依法治教,必须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尤其是在发挥督导监督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作用上。

比如,我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可是,这一法律规定一直难以得到落实,原因在于,以前即便地方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克扣、拖欠教师工资,也鲜有问责。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去年9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的重要指标。同时,国办督查室还抓典型,发布了《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当地对通报问题高度重视,贵州省委决定对大方县县长及分管财政工作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分别作出停职检查和免职处理。这就充分体现了督导的“威力”。据了解,2020年,全国2846个区县均承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从解决落实教师待遇这一“老大难”问题可见,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对不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不规范办学、侵犯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办学行为进行问责,才能维护教育秩序,构建健康教育生态。今年是落实“双减”的第一年,最近教育部门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设重点校,不能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要推进教师交流轮岗,等等。这就更需要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决不纵容违规办学行为。否则,教育法律法规就会变为空文,难以落地。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原标题《深思:厉行依法治教,教育督导必须“长牙齿”》)

编辑 高原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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