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宗涉及45人跨中国与柬埔寨两国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45人均获刑,最高判处13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11月26日,“丁哥”(另案处理)安排被告人郭某闵、“车神”(另案处理)在柬埔寨王国茶胶省巴地县当东乡坡雷克来村,先后组织被告人蔡某清等44人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针对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并逐渐形成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该犯罪集团架构清晰、分工明确,各被告人均有与其身份相对应的代号。有专人负责管理与话术培训,电脑手提供技术保障,话务员负责向境内拨打电话,记账员记录每日业绩、计算报酬。
疫情前庭审
该团伙作案过程步骤明晰,即通过虚构被害人涉及某案件需配合调查的事实进行诈骗。一线话务员冒充被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民警,以涉及某案件为由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经电话沟通后筛选出可能被诈骗的对象,填写单据并转接电话给二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再以北京公安机关民警身份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一般以案件需保密为由让被害人勿与外界联系,通过QQ给被害人发送由该诈骗集团制作的假逮捕证等系列法律文书,使其相信自己涉案,之后再将电话转接至三线话务员;三线话务员冒充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继续引导被害人上当,最后通过让被害人转账至指定账户,或者套取被害人银行账号及密码、手机验证码的方式转走账户内资金。
被告人郭某闵和“车神”担任该诈骗集团的管理人员,负责诈骗窝点的全面管理;被告人蔡某清等44人分别担任一线负责人、电脑手、记账员及一、二、三线话务员等职责。2018年7月至11月26日,被告人郭某闵等人共骗取被害人任某美等人1973.43万元人民币。2018年11月26日,中国警方联合柬埔寨警方将郭某闵等45名被告人在柬埔寨茶胶省巴地县当东乡坡雷克莱村抓获归案,同年12月6日,柬埔寨警方将45名被告人移交我国。
南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闵等4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结伙利用互联网、电信等技术,冒充司法工作人员,通过拨打诈骗电话等手段骗取不特定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郭某闵等45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13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处人民币50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缴获的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
法官提醒:守好账号、验证码,转款转账需谨慎
在数据通讯发达的当今社会,相关的诈骗手段也是花样百出,利用群众对法律的信任、敬畏心理冒充司法机关人员行骗的行为,更是给群众财产安全及司法机关公信力都造成了损害,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南山法院对该起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进行了公正高效审理,为多名被害人挽回损失,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实现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厉打击。
在此,南山法院提醒广大群众,耳听未必是实,电信通讯中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做到“三个注意”:
一、司法机关来电注意辨别。接到声称是司法机关的来电,应在保障自身合法诉讼权益的同时注意辨别、避免受骗。记住司法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群众向所谓“安全账户”或某个人账户转账汇款,也不会索要银行密码等信息。应通过官网、热线等官方渠道积极核实,切勿轻听轻信。
二、账号、验证码注意保密。银行卡账号、密码及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要注意保密,不随意告知未知的通话对方,否则一不小心钱财就被划走。
三、转款转账注意核实身份。凡通过电信、网络要求转账汇款的,陌生人有极高几率是诈骗;熟人也需留一份戒心,应通过电话、视频确认对方为本人后方进行转账操作。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