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2020年小一初一招生新调整:“盐外小”小升初不再享受直升,独生子女加分调至0.2分!

读特记者 刘梦娇
2020-04-08 14:33
摘要

2020年秋季起,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小升初时不再享受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招生政策,实行就近入学。

4月7日,盐田区教育局发布2020年小一、初一招生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进行了两大调整:一是2020年起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小升初时不再享受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政策;二是重新修订《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包括C类、D类学位类型对调,“类别分”由300-550分调整为70-95分,独生子女加分由6分调整为0.2分,深户儿童的父母入户加分、非深户儿童的父母社保加分均由0.1分调整至0.01分,以及同分录取规则调整等。

“盐外小”小升初不再享受直升政策

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在2001年创建时为公办民助性质的学校,学生可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但直升政策与深圳市现行的“积分入学、就近入学”政策不相符,为与全市招生政策相匹配,2020年秋季起,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小升初时不再享受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招生政策,实行就近入学。

重修《积分表》:C、D类学位对调,同分录取规则有变

近年来,随着全面二孩、异地高考、幼儿成长补贴等政策的实施,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为保障盐田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益,促成辖区各校生源均衡、合理分布,结合市、区新旧招生政策及参照其它区的做法,盐田区在学位类别、“类别分”调整和加分项调整等三个方面,对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进行了相关调整。

今年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依然划分为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只是C类、D类对调,将原本C类“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划分为D类,原本的D类“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调整为C类。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但在出现同分的情况下,录取规则有变:由去年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调整为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较长者一方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儿童按照儿童父母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的长短排位,录满为止。

在“类别分”方面,由300-550分调整为70-95分;在“累加分”方面,独生子女加分由6分调整至0.2分,取消政策内生育加分和政策外生育但缴清社会抚养费加分两项加分政策;深户儿童的父母入户加分、非深户儿童的父母(父母均为非深户)社保加分,均由每满一个月加0.1分调整为0.01分,加分上限由20分调整为2分。非深户儿童,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调整为加2分。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另加2分调整为加0.2分。

此外,具有产权房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对于以上两种情况,按发证日期或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调整为加0.01分,加分上限由20分调整为2分。

(晶报供稿)

编辑 李岷

(作者:读特记者 刘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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