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消愁愁更愁!两司机酩酊大醉被东莞交警逮个正着

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王梦 文/图
2020-04-02 16:45
摘要

后经抽血检测的结果显示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2.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无疑

4月2日,记者从东莞市交警部门获悉,有一司机因债务缠身,与朋友宵夜借酒消愁,喝了几两小酒后,自驾车从东莞返惠州市,不料刚上高速公路不久,就停路边酣然入睡;另一司机酒后居然把车开到交警门口,也昏睡起来。他们都被民警当场查获。

酒后开车从东莞回惠州,高速公路上睡着了

4月1日凌晨2:34分许,东莞市交警支队从莞高速公路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博深高速公路深圳市往惠州市方向某路段快车道长时间停着一辆小车,非常危险。

接报后,从莞高速大队迅速派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据提前到达现场的路政人员反映:他们曾多次拍打车窗试图叫醒驾驶员,但驾驶员依旧在沉睡中。民警第一反应即是该车存在酒驾或毒驾嫌疑,于是立即在车辆周边布置好安全防护设施,同时继续通过拍打车窗及喊话的方式叫醒驾驶员。

几分钟后,驾驶员终于苏醒,随着车窗玻璃的降下,一股酒气涌出车外,进一步证实了民警酒驾的猜测。看着车窗外的民警,该驾驶员迟迟不肯下车接受酒精测试,对民警的询问也答非所问。在民警多次警告下,蒋某才极不情不愿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后经抽血检测的结果显示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2.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无疑。

据蒋某描述,近日因债务纠纷被追债公司上门追讨,自己的资金又被别人所套,无法变现偿还债务。因此心情郁闷,于是在3月31日晚约了朋友一起吃宵夜喝酒解闷,一直喝到次日凌晨一点多,两个人喝完了一瓶50度的白酒,蒋某大约喝了四两。在朋友离开后自己就迷迷糊糊想回惠州家里,结果上高速不久即因醉酒意识不清醒无法继续驾驶,尽管努力想把车停好,但车子还是与护栏产生了刮擦,之后陷入了沉睡。

蒋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蒋某将面临六个月以下的拘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林某

酒后自投罗网昏睡在交警门口

无独有偶,在东莞市寮步镇,一名司机同样酒驾途中,酒精上头醉倒,不同的是这名司机竟是昏睡在交警门口,自投罗网!

3月28日晚上11时45分,寮步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莞樟路凫山路段路进行路面巡逻。发现一台小车停在交警单位门口阻碍路面交通,原来是驾驶人林某在车里昏昏欲睡。经过一番呼喊终于唤醒司机,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涉嫌醉驾。

据了解,当晚林某18时许和朋友在金富路吃饭,期间喝了2瓶500ml白酒。随后,还去了饭店对面大排档吃宵夜,喝了500ml啤酒。23时许,林某以为没人查车,抱着侥幸心理,便驾车前往东城主山社区住所处。在行驶至寮步交警门口,深感身体不适、意识模糊,便停在门口打算联系朋友开车,不料太困了,竟直接睡过去,全然不知道自己就在交警单位门口。随后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26.45mg/100ml,毫无疑问是属于醉酒驾驶。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人在饮酒后容易意识模糊,从而影响判断力和自控力,一旦开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杜绝酒驾、平安出行。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王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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