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失信老赖"亮剑" 市消委会向13家不良商家及法人提起诉讼

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周舒健
2020-03-31 19:46
摘要

自2017年起,市消委会共接受54名消费者的委托,对牧得隆公司、花皇艺术公司、本港中视影业公司等13家不良商家及13名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涉诉金额高达520万余元

31日,读特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委会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受害消费者提起诉讼,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制裁,追究不法经营者责任。自2017年起,市消委会共接受54名消费者的委托,对牧得隆公司、花皇艺术公司、本港中视影业公司等13家不良商家及13名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涉诉金额高达520万余元。其中牧得隆公司、花皇艺术公司、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本港中视影业公司四宗案件已取得胜诉判决,成功率高达百分之百,其余九宗案件已成功立案准备开庭。

"我们太生气了,这个商家收了钱就找不到人了,我们这群家长去了很多部门投诉都没办法找到这个商家,难道我们就毫无办法了吗?"2019年3月,市消委会共接待了35名消费者的上门投诉,消费者诉称深圳市本港中视影业有限公司在收取少儿演艺培训费用后,无故停课,导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消费者多次与商家进行沟通,该公司均采用"拖字经",这样的"老赖"公司让35名"中套"的消费者极其地愤慨与无奈。

“鉴于现行法律不完善、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失信成本低,预付式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一直无法得以妥善解决。在经历辗转多个地方,投诉无门后,多名消费者最终向市消委会提交请求支持起诉的申请。”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9月19日,市消委会积极担负起消费者"娘家人"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七款"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规定,指派1名公益律师作为消费者的代理人,支持消费者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对深圳市本港中视影业有限公司的诉讼。

2020年2月26日,法院判决消费者胜诉,判决生效后,深圳市本港中视影业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市消委会坚决"追到底、问到底",帮助消费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不良商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意味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能有乘坐飞机、购买不动产、旅游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涵盖健身、美容、餐饮及教育培训领域,由此衍生的消费投诉日益增多,集体性维权事件频发。据统计,2017年-2019年,市消委会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除共享出行外)共计4.8万余件,主要投诉问题集中在经营者承诺与实际不符、不退费甚至跑路失联等方面。”据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消委会将继续高举法律利器,通过发挥信用对不法经营者的约束作用,加重不法经营者的失信违法成本和惩戒力度,持续净化消费环境,在全社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舆论氛围,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编辑 黄泽霖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周舒健)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